安徽阜阳经开区国税局原副局长杨东升被控贪腐近1300万元

30.09.2014  09:55

  新华社合肥9月29日专电(记者刘美子)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原副局长杨东升涉嫌受贿、贪污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杨东升贪腐金额近1300万元。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5年至2013年,被告人杨东升在界首市国税局、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税局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与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申领和增加、税款核定等国税业务方面,为请托人设立的企业提供帮助,收受请托人给予的钱款折合人民币303.78万元,索要他人钱款25万元。

  检方指控,在此期间,杨东升还与他人通谋,在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与注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申领和增加等国税业务方面,为请托人设立的企业提供帮助,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合计人民币918万元。

  检方指控,杨东升还利用担任界首市国家税务局城区二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单位同事肖某,采取虚假报账的方式,共同侵吞公款96336.17元。

  检方认为,杨东升共非法收受、索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1246.78万元,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96336.17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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