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攻坚计划

23.05.2016  11:24

 

  项目拆迁安置一批。在保障新开工建设项目用地基础上,优先启动贫困户相对集中区域拆迁,同步加快安置还房建设,缩短被拆迁群众安置过渡期。建立绝对贫困户拆迁安置补贴机制,在子女入学、社会保障、就业增收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鼓励贫困户在“巴山新居”聚居点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特色种植业。

  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各街道办事处将农村“五保户”、失独家庭、孤儿、重度残疾、智障、重症精神病、重大疾病患者等无力脱贫的特困群体,全面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有条件、有意愿的实行集中供养。实施脱贫线、低保线“两线合一”,到2016年末,将低保线提高到脱贫标准线。

  医疗救助扶持一批。2016年末贫困人口医保补助、门诊和住院治疗费用补助较2010年提高5%,到2019年末提高10%。探索财政支持贫困户购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大病医疗救助计划,5年内实现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设立贫困医疗救助基金,纳入年度资金预算,专项用于贫困家庭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加大因残致贫家庭救助力度,属一、二级重度残疾人,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保;对三、四级残疾人,由民政部门资助60%、群众自筹40%参保。对贫困户中重度精神病患者,治疗费用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障和民政救助范围,不足部分由贫困医疗救助基金补足。

  地灾防治搬迁一批。重点围绕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高风险区域,根据群众意愿,采用搬迁新建和拆迁安置相结合的模式,彻底解决因灾致贫、返贫等问题。优先安排城市建设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困难群众拆迁安置;优先安排城市建设区外的困难群众搬迁到就近“巴山新居”聚居点新建或租住配套廉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