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财政补助22亿元 建1万公里道路防护栏

27.12.2013  18:48

□二期高速公路智能监控系统建设明年启动

□2015年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线全监控

□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社会化,实现省内通检

四川日报网消息(记者 李丹) 记者从12月27日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明年,我省将抓住车辆超载超限这个治理重点,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建设,抓好农村道路安全薄弱环节的监管,全面启动二期高速公路智能监控系统建设。省级财政将补助22亿元,用于全省县乡道路转弯、临崖、临水等路段1万公里防护栏的建设。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成“头号杀手

数据显示,2010年,全省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占全部安全事故总数的75.7%,2011年为77.2%,2012年为77.5%,今年1—11月,这一数字达到了78.8%,死亡人数占比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已成为我省安全生产领域的“头号杀手”。

道路交通安全,是事关老百姓生产安全的大事。目前,我省处于工业化、城镇化的高速发展期,道路通车里程、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数量和交通流量都大幅增加,如果再不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力度,后果不堪设想。

省政府决定,将2014年作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公安、交通、农业、经信、质监、工商、安监等部门将齐心协力开展超限超载货车治理、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建立车辆及驾驶人信息共享平台、道路交通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全社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社会化等专项治理行动,通过专项行动开展,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元旦起对货车超载超限逗硬处罚

作为明年道路交通综合整治重点,我省首先将打好治理车辆超载超限“第一仗”。12月21日起,我省208个高速公路入口启动了对货车计重的通行方式,对不按规定通行的货运车辆实施教育警告、劝返。从明年1月1日起,对不按规定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我省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处理,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统一的执法标准,严禁各地擅定标准,特别是不得采取罚款放行的办法,从元旦起将逗硬对超载超限车辆严格处罚。

针对高速公路入口计重推行1周来的运行情况,我省强调要从源头治理抓起,严格超载超限货车不得出场、出矿、上路;同时,要把高速公路出口处现有的计重设备,转移到入口处使用;对符合规定通行的货车,我省拟定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用20—30%的优惠。

此次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整治,我省将制定责任追究制和岗位职责制,实施定人定时定责,一旦发生事故,将从进站、装载、运输、车辆等方面责任倒查、从严追究。对源头、高速公路入口和路面等3个方面任务分工有重合或交叉的,目前省级部门的责任主次划分已经明确。各地还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发生问题后,能够问责到单位和个人。

启动二期高速公路智能监控系统建设

我省地理条件特殊,山地占全省道路的70%以上,危险路段威胁大、出事多。在明年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中,我省将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建设。省政府提出,明年,我省全部县乡道路3米以上高、转弯、临水临崖等路段,将完成1万公里的道路防护栏建设,为此,省财政将补助22亿元。同时,省政府还要求,对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在进行规划建设时,必须同步推进道路安保工程。

明年元旦起,我省重点机动车及其驾驶人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将在全省启用,实现信息无缝衔接、驾驶人“黑名单”自动生成,“不良记录”将影响运输从业资格。

此外,明年我省将全面启动二期高速公路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力争在2015年前完成二期一阶段,包括京昆、沪蓉、厦蓉、渝昆和成自泸高速1300多公里高速公路主干线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实现全省高速公路主干线全监控,并逐步覆盖重特大事故易发、频发危险路段。

明年,我省还将推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社会化,实现省内通检。公安交警部门要同步对机动车检验实施现场监控,确保拼装车、改装车不能通过检测线,确保从源头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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