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第二十五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人员名单的公示

29.06.2016  12:46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建建发〔2014〕36号),经审查,刘长春等56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郭崇玺等87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魏朝甫等39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高泽垚等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1日。
  不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审查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下载填报《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报送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的人员向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4楼4号窗口
  邮政编码:610021
  联系电话:028-85222456,028-85439930
  四川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   联系电话:028-86932353

  附件:1、 刘长春等566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2、 郭崇玺等87人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3、 魏朝甫等394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增项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4、 高泽垚等8人符合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条件的人员名单.xls
     5、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诉表》.doc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6年6月29日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