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规范老年养护院建设,民政部组织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编制了《老年养护院标准设计样图》,并经有关部门会审通过,近日,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各地执行。目前,我省各地正在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推进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增加养老床位供给,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省委、省政府已将新建改造10万张养老床位、推进社会养老服务建设,列为2014年19件民生实事之一。《老年养护院标准设计样图》的制发,将规范和推动我省养老机构建设。
按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老年养护院是指为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护理、康复娱乐、社会工作等服务的专业照料机构。老年护理院、老年公寓、农村敬老院、社会福利院、光荣院、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机构相关设施建设可参照《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执行。除此标准外,养老机构建设还应执行或参照执行《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无障碍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舒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