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助推全民阅读 建设文化成医”志愿捐赠书刊及校史文物资料活动的通知

11.04.2016  11:04

成医函〔2016〕29号

全校教职员工、各位校友: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民阅读的号召,努力营造“多读书、读好书”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升读书育人成效,是学校当前的一件大事。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面向全校师生、全体校友、社会友好团体及热心人士,开展志愿捐赠图书期刊、校史文物资料活动。学校从收到的捐赠图书期刊中,选择有馆藏价值的部分书刊列入图书馆馆藏,供全校读者经久使用;对适合社会大众阅读的部分,利用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转赠相关的中小学图书馆、社区图书室;将收到的校史文物资料,全部用于校史馆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助推全民阅读 建设文化成医

二、活动时间: 2016年4月11日起,以后长期接受捐赠,不受时间限制。

三、捐赠内容

(一)捐赠书刊:以适合全民阅读的中外文纸质图书为主;对教学、科研、医疗有支撑作用的自编自印教材、影像资料也可捐赠;适合大众和青少年阅读的纸质期刊(含过期刊)也可捐赠。

(二)校史文物资料:凡对学校校史有重要见证意义的图片、报纸、教材等文史资料,教案、教具等文物性实物,均可捐赠。

(三)“成医人著作”专项:学校图书馆拟建设“成医人著作”展示专柜,择选展示历代成都医学院人编著出版的专著。凡是以成都医学院及其前身为单位或个人主编、参编的教材、专著均可推荐收录。图书馆整理后,向全体读者展示。(见附件1《成都医学院著作征集办法》)

四、参加人员: 全校教职员工、校友、社会友好人士及团体。

五、活动要求

(一)捐赠活动采取平时捐赠和集中组织捐赠、个人捐赠和团体捐赠相结合的方式。

(二)捐赠书刊不限学科门类,但应适合大众阅读或有利于学校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管理服务工作,且为出版社正式出版物,书刊内容符合我国《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三)所有捐赠均进行登记管理。适合图书馆收藏的捐赠物按《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接收捐赠书刊暂行管理办法》(见附件2)进行管理和表彰;校史文物资料由档案馆进行登记和管理。

(四)联系人及电话:

图书馆: 伍利、杨莉

联系电话:62739757 邮箱:[email protected]

档案馆: 童燕

联系电话:62739036 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成都医学院著作征集办法

2.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接收捐赠书刊暂行管理办法

成 都 医 学院

2016年4月7日

 

附件1

成都医学院著作征集办法

为收集、整理和宣传我校师生员工著作,集中展示我校的学术成就,图书馆馆将在新都校区图书馆特别设立“成医人著作”展示区,以全面收藏、展示我校师生员工的学术著作,充分反映学校科研现状及历程,使之成为成都医学院研究成果的荟萃之地,增强广大师生的自豪感和荣誉感。现面向全体成医人(含离退休人员、校友)开展征集有关学术著作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全校师生所著述的公开出版的专著、教材、译著和编著;

2、以成都医学院(历代)及所属各单位署名的出版物;

3、本校已退休老同志、老专家的著作、成果报告、手迹等;

二、征集办法

1.征集以本人自愿捐赠为原则,捐赠自己著作的师生可以将图书直接交到新都校区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部,也可通过电话等联系,我们将上门办理相关事宜。

2.为便于永久保存并存念,以激励后学,如有可能请您在赠书上签名、题词或加盖名章留念,使赠书版本更具价值。

3.所有赠书,捐赠者本人均可制作并附一份本人简历,其中包括:作者姓名、籍贯、性别、出生年月;在校工作或学习的单位、时间、职务;本人所获得的学位及职称时间、授予单位、现在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本人主要作品及其所获得的学术研究成果等。

4.图书馆收到捐赠图书后,会将您的大作及时编目供读者利用并集中展示,同时为表达对您的敬意和谢意,我馆将向您颁发收藏证书。

三、征集时间

自2016年4月11日起开始征集,以后常年接受捐赠,不受时间限制。

四、联系方式

图书馆资源建设部: 新都校区图书馆102、106室

联系人及电话: 夏莹,62739758 杨莉,62739757

七、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接收捐赠书刊暂行管理办法

成都医学院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及机关团体向图书馆捐款和捐赠图书、期刊。为使此项工作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本馆接受捐赠的原则

1.本着捐赠者自愿、无偿的原则接受赠书。

2.符合收藏标准并未收藏或需增加复本的各类文献资源均可纳入接受范围。

3.对不符合收藏标准的图书予以转赠或淘汰。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图书和期刊将被纳入馆藏

1.内容符合本校教学和科研工作需要。

2.本校教师、学生、校友的著作。

3.为出版社正式出版物,图书和期刊内容符合我国《出版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4.适合大学及以上程度。

5.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1-5册为宜。

6.捐赠的期刊要求完整连续。

三、下列图书和期刊不予入藏

1.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3.破损图书。

4.内有因划线、注记、眉批而影响阅读的图书。(若为海内

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内容不具学术或参考价值的图书。

6.本馆已有馆藏,且不适合再增加复本的图书。

7.内容存在政治和科学问题。

四、捐赠书刊的管理

1.图书馆接受捐赠后,即拥有对该书刊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不承担将捐赠书刊寄还捐赠者的义务 。

3.对满足入藏条件的书刊按照中图分类法进行分类、加工、典藏录入馆藏数据库供读者借阅。读者可以直接通过馆藏书刊目录查询系统查询相关信息。

4.对收到的不满足入藏条件的书刊,图书馆将转赠给其它机构、个人或与学校有关部门联系转赠给需要帮助的读者,或者做淘汰处理。

5.对于接收的美国亚洲基金会赠书和期刊,另设相应管理办法作相应规定。

6.图书馆对接收的赠书按馆藏图书进行管理,一律不得随意处理。

五、受赠方式

1.到馆捐赠: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成都医学院图书馆采编部。

2.邮寄捐赠:邮寄可按以下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蓉都大道天回路601号成都医学院图书馆采编部,邮政编码:610083。

六、图书馆将对捐赠大批图书者发放荣誉证书,以示感谢。

本校同学(捐赠时需携带学生证)若一次性捐赠10种以上高质量图书(具有实效性的教参、专业书、素质教育类图书等,不包括公共基础课教材),图书馆将向其发放特制荣誉证书,毕业后可凭此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继续入馆阅览馆藏文献。

七、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