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宜居县城 省财政安排4.2亿元专项资金

26.04.2017  20:43
  记者4月25日从省住建厅获悉,近日省财政首次将宜居县城建设试点纳入今年我省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范畴,已安排4.2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21个试点县建设,每个县安排资金2000万元。
  专项资金将主要用于改善各试点县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和环境治理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此前,省财政还陆续向各试点县拨付了100万元城市设计专项资金,用于各地完成重点地段、重要节点的城市设计,塑造富有地方文化底蕴的空间景观和风貌特色。
  我省宜居县城建设试点以提高城市宜居性为核心,以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为重点,首批试点包括成都市金堂县、自贡市富顺县等21个县,时间为2016年至2018年。试点明确提出6大建设目标: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基本功能、推动绿色城市建设、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创新城市治理方式。(记者 罗之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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