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众期待的法治社会

11.01.2014  13:48
本报制图/卢浩

      原标题: 建设公众期待的法治社会

      □本报记者 陈松 庞莹

      “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中的论述,彰显出“人民群众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都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自由和尊严”的要求。

      公正司法

      主题词: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

      【纲要摘录】

      加强司法公开信息化建设,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手机、网络等新兴媒体,着力构建面向社会公众的司法公开信息平台,将信息平台建设作为服务社会、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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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省法院系统正在开发完善统一的审判流程查询系统,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建立司法公开便民网络,完善网上立案、联系法官、办案进度查询等在线诉讼服务,使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查询诉讼信息、办理诉讼事务。我省检察院也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控告举报平台。设立接访大厅的电子触摸屏软件系统,开设网上举报平台,有步骤地推进视频接访。

      主题词:司法救济

        【纲要摘录】

      做好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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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省已实现农民工讨薪、工伤法律援助全覆盖。今年,省政府决定把“实现2014年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作为当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阶段性目标。我省已修订《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后的条例增加了援助项目,扩大了援助范围,更加关注民生。

      社会法治

      主题词:户籍制度改革

      【纲要摘录】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改革,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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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5月底,《四川省公安厅关于服务新型城镇化建设改进户政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法规。目前,我省已全面启动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宽城镇落户入户条件,除成都市和民族地区外,全面放开全省大中小城市、小城镇落户限制条件。我省将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转户制度体系,有序推进人口城镇化进程,最大限度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镇落户,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在城市和小城镇落户。

      我省还将从推动流动人口管理立法、推行居住证制度、推进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化等三个方面强化流动人口管理,保障进城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建立“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的实有人口管理新模式,确保办理了居住证的群众在就业、医疗、社保、住房、计生、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主题词:“大调解

      【纲要摘录】

      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将调解工作、综治工作、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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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省已建立“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大调解”组织网络,17.3万个调解组织、59.2万名专兼职调解员活跃在全省城乡,排查矛盾、受理诉求、化解纠纷。下一步,我省在建立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上,将更加注重源头基础,健全流动调解、巡回调解、网上调解等方便群众、就近就快解决纠纷的长效运行机制。更加注重专业调解。深入推进完善征地拆迁、劳动争议、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专业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引入第三方政府购买社会组织专业调解服务模式,完善专业调解联动体系。

      专家观点

      史江(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建设“法治四川”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司法公正。从《纲要》相关条款的表述可以看出,未来5-10年里,在公正司法方面,会更加注重司法服务社会发展大局;更加注重保障群众权益,努力解决群众合法诉求;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充分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更加注重司法系统深化改革创新,以及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规范司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