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等6件建议被确定为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

21.02.2017  22:35

  2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十次主任会议确定了《关于乐山市民族地区享受“三州”同等政策的建议》、《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关于将G227线黄泥坪大桥纳入四川交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尽快组织实施的建议》、《关于解决<食品安全法>执法落地难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强和改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关于加强乡村土壤污染治理的相关建议》等6件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广泛关注的代表建议,作为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分别由刘道平、彭渝、李向志、黄彦蓉等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省人大民宗委、内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农委、城环资委等6个专委会督办,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交通运输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扶贫移民局、环保厅等6 个单位具体承办。

  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856件,各承办单位应于5月14日前答复代表;对于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建议,至迟不得晚于8月14日答复代表。承担督办工作的省人大各有关专委会应于10月20日前,向常委会主任会议提交督办情况报告,并于11月10日前,完成向常委会提交督办情况报告的各项工作。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制度,2014年有8件重点督办建议,2015年有6件重点督办建议,2016年有6件重点督办建议。通过重点督办,代表合理性建议得到充分采纳,推动了相关工作进展,取得了较好办理成效,有力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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