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集团特派记者 张立东
3月3日22时,四川代表团驻地,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程并强还在仔细推敲自己准备提出的建议。今年两会,程并强的目光投向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每年都有惨痛的教训发生,这个问题必须得到关注。”如何真正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程并强的答案是“法治”。
“我们采取了很多专项措施来解决,但问题依旧存在,核心问题是没有依法治理。”程并强解释,农民工欠薪,有的是由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也有的是工程劳务公司或劳务班组负责人拿到钱后不给农民工发放工资,但有些行政管理部门在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时,更多的是要求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先行垫付,将施工承包合同、劳动合同搁置一旁,真正的用工单位置身事外,法律的公信力备受质疑,农民工对政府的依赖有增无减。
为此,他建议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纳入法治轨道。
“在源头就要堵住可能出现欠薪的漏洞。”程并强建议,要把严格项目审批管理放在首位。相关部门在办理工程开工审批手续时,应当审核确认建设单位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到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按所签合同约定比例支付工程款。同时,要对他们设定约束条件,不遵守承诺,导致发生群体性农民工欠薪事件的,要受到高额行政处罚或失信评价,并先行垫付欠付工资。
通过调研,程并强认为必须规范农民工用工。目前,行业中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往往不与农民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农民工班组负责人(包工头)签订内部承包合同。“导致用工单位的用工责任意识欠缺、责任管控缺位,极易导致欠薪事件的发生。”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完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作为用工单位的分包商与每位农民工签订标准版本的劳动合同,对农民工资发放、社保费缴纳进行有效监督。“也要严格追究行政不作为责任。”程并强说,相关执法部门应建立和完善以劳动合同法为依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保障机制,对因行政不作为而造成恶性欠薪事件发生的,应严格追究责任。
在完善农民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机制上,程并强建议,进一步建立和落实农民工法律援助制度。如司法行政机关应为农民工提供解决拖欠工资的法律援助;人民法院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应作出减、缓、免的决定,并尽量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可以采取先予执行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