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3.04.2016  11:11

随着四川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建设工程不断向盆周高海拔山区延伸,自然灾害和危险有害因素增多;高层建筑、市政工程越来越多,施工场地狭小,周边人员密集,起重吊装、深基坑作业、大型脚手架等安全风险越来越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较为严峻。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四川省政府安办印发《关于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6〕17号),决定2016年度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整治的重点。督促企业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机构和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分包、外包、协作队伍“黑名单”管理等制度。严禁将工程项目分包、转包和委托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强化深基坑、高边坡、土方(隧道)开挖、模板支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专家评审和论证、审批、过程监控、验收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二是要加强风险分析评估和管控。特别是长隧道、大型桥梁和高海拔高寒山区、汶川“5.12”和芦山“4.20”地震灾区的建设项目,要充分分析和论证瓦斯、岩溶、岩爆、断层及断裂带、暴雨、山洪、泥石流、高寒低温、大雾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制定完善针对性强的安全对策和措施。

三是进一步落实业主、设计、监理、检测检验等单位的安全责任,特别是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

四要深化打非治违,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查非法违法分包转包,重大分部分项工程不严格编制、审批施工方案和不按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抢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特种设备及安全部件未经检验投入使用等行为。

五是要求各地各级各行业主管和综合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积极推进“黑名单”和安全诚信制度建设,将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存在严重非法违法、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等行为的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告,在项目招投标、融资等方面严格限制其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