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指标考核内容

24.11.2015  21:51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清理规范89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对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净资产考核指标内容进行了调整。
  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中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中“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修改为“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中净资产指标为准考核”。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中第二部分指标说明“资信能力”中第2条“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修改为“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合法的财务报表为准”。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