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让为民务实清廉之风落地生根

20.08.2014  11:08

  ——权威解读四川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余冠中 本报记者 陈松

  近日,省委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措施。文件出台之际,省纪委副书记、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郑东风就《意见》的相关热点问题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省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

  答:近期省委出台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背景。一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近来习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要抓常、抓细、抓长的要求,《意见》着力在“抓长”方面下功夫;二是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关于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的改革部署,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以更加优良的党风政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三是立足于省委关于四川省情的“六个基本判断”,在肯定四川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品德高尚、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

  问:《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意见》主要包括7个方面的内容和21项具体措施,分别是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正风肃纪、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案件查处、加大巡视力度、注重源头治理和弘扬优良作风,围绕健全责任落实、监督、查处和预防的机制体系,对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问:我省是如何通过落实“两个责任”来推动作风建设的?

  答:落实“两个责任”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作风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近两年来,省委常委会先后20多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全国率先制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省委书记王东明同志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听取汇报,60余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批示。按照省委要求,省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带领8个宣讲团,深入21个市(州)和147个省直部门、国有企业、高等学校,面对面宣讲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见》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以落实责任带动作风建设,以作风建设成果检验责任落实。完善作风建设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作风方面的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对不重视作风建设、不敢碰硬、推动不力及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由纪委约谈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