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但是这项工作开展起来非常困难,最大的阻力来自企业主。一些企业主对于协商存在‘惧怕’心理,惧怕职工会‘漫天要价’。”这位代表建议,国家应制定完善法律,确立工资协商的法律地位。
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钱袋子”。2015年是“十二五”收官之年——央企薪酬制度改革尘埃落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推进在即。在收入分配改革提速的当前,占劳动者主体的非国企和体制外人员的“钱袋子”又会怎样呢?
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明确,形成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目标能否完成?其实,国企和体制内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说了算,还不能说已经建立。
而其他群体的工资增长在很大程度上是市场说了算:例如很多白领在年底要和公司谈下一年的待遇,每年春节后出现“招工荒”的主要原因之一也是农民工与企业议价。
从国际经验来看,建立高效、公平的工资调整主要依靠政府、企业、劳动者三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目前我国正在推进这项工作,但还需要一个过程。
曾任职工会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说,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往往是劳资纠纷多倒逼出来的办法。
“但是这项工作开展起来非常困难,最大的阻力来自企业主。一些企业主对于协商存在‘惧怕’心理,惧怕职工会‘漫天要价’。”这位代表建议,国家应制定完善法律,确立工资协商的法律地位。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延边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金硕仁告诉记者,由于担任延边州中小企业联合会会长一职,经常要为企业的利益到处奔波。他认为,现在大多数企业还没有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受外在经济环境影响很大。一旦招工难了,工资就提上去了,一旦招人不愁了,就会把工资降下来。
“从现代企业发展规律看,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非常有必要。”金硕仁说。
金硕仁坦言,目前三方协商的工资调整机制还在起步阶段,三方中的劳动者话语权比较弱的状况还是没有得到好转。一旦发生纠纷,最终利益受到损失最大的往往还是劳动者。
“三方协商的工资调整机制,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赋予工会在维护劳工者权益方面更多的武器,推动机制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