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建立中小微出口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29.06.2014  13:22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8日讯(记者 董焦)28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十二条措施》(下简称《措施》),该文件自印发之日施行,有效期为一年。《措施》指出,将加快成都市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建设,依托四川全域通关物流服务体系,推动四川电子口岸建设,全面推进实现口岸部门和地方政府信息共享。

  此外,还将争取青白江铁路口岸设立为整车、冻肉进口口岸,支持泸州、宜宾申建进口粮食国家指定口岸;重点培育10大外向型产业示范园区,推动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50个出口基地建设,支持我省具有特色优势产品的出口。

  全省还将建立中小微出口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鼓励中小微企业运用平台增强接订单、抗风险和获融资的能力。

  鼓励企业运用进口贴息政策 落实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措施》提出,全省将鼓励企业运用进口贴息政策,进口国家鼓励类技术和产品,重点支持数字化、智能化等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加快成都市进口商品展示中心建设,充分发挥贸易集聚区对扩大进口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争取青白江铁路口岸设立为整车、冻肉进口口岸,支持泸州、宜宾申建进口粮食国家指定口岸。创新进口金融产品,帮助企业降低人民币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

  四川还将稳定机械制造、纺织服装、专业化工等传统优势产品出口,发展特色产业。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进出口。

  在发展服务贸易方面,全省将落实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促进传统行业与信息化等新兴行业融合发展。建设省级服务贸易特色基地,积极推动计算机信息服务等优势领域发展,大力培育移动互联、中医药等新增长点。探索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完善服务贸易统计体系。

  此外,全省还将支持外经带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推动企业集群式“走出去”。通过对外投资项目,促进优势产业、富余产能向境外转移,规避贸易壁垒,带动成套设备、资源性产品进出口。支持企业开展重大项目国际合作和工程承包,带动我省装备、材料、产品、服务进出口。鼓励企业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境外品牌、技术和营销网络等并购,提升国际市场开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