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贫困家庭学生 资助覆盖全学段
记者8月31日从省教育厅获悉,2016年秋季学期起,我省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施一系列学杂生活费补助、减免等政策: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中职学生在享受助学金的基础上,每生每学期可获得500元生活补助;普通高中学生学费将全免;大学新生每生每学年可享4000元资助。
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的学杂费。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
四川也将贯彻实施这一惠民新政,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全部学费,并让其享受到最高档次的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早在2014年就实现了“三免一补”,今年春季学期起,我省就据实免除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保教费,这意味着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覆盖到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所有学段。
此外,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享受本资助政策的学生,合乎相应条件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国家和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本专科学生学费和生活费补助采取每学年在线申请、线上线下审核公示的方式进行。
从2016年秋季起,我省将把“9+3”免费教育计划扩展到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对未实行“9+3”免费教育计划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29个县,在一、二年级中职在校生全面享受中职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参照藏区州内“9+3”免费教育政策,对三年级在校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承担。(本报记者 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