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质量起争议 化解纠纷促和谐

27.03.2015  18:59

近日,石棉县工商局消委会接到一起有关建材产品质量的投诉,涉及人数多达32人。消费者投诉称:新民乡海尔村32名移民房住户于2015年2月中旬,先后在当地水泥销售经营户处购买某品牌水泥40吨,用于房屋地面防水、加固。完工后一个月内,地面出现了凝结不良、翻砂严重等情况。消费者认为,该品牌水泥存在质量问题。

接到群众投诉后,消委会工作人员先后3次深入新民乡海尔村现场调查取证,同时,通知厂家人员到场,配合进行产品质量相关检验。因没有保存完好的未开封的水泥作为样品送检,消费者也不同意将厂家的封存样作为仲裁检验样,认为根本不需要检验,检验陷入僵局。

新民乡海尔村是石棉县移民安置点,为预防事态扩大、引发群体事件,消委会工作人员不断安抚消费者情绪,并立即组织消费者代表和厂家代表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厂家代表提供了该批次水泥检测报告,证明水泥本身无质量问题,凝结不良、翻砂的情况属人为造成;而消费者认为出现凝结不良、翻砂情况就是水泥质量问题,并要求赔偿每户水泥、砂石、人工、误工等费用,双方争执不下。经过一番法规和政策宣传,厂家考虑新民乡海尔村消费者是移民安置点,且生活相对困难,在没有抽检的情况下做出让步,愿意赞助消费者购买40吨水泥费用共计15600元人民币。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调解工作结束后,消委会工作人员代表厂家向消费者发放了赞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