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明确义务教育阶段4种学区形式 建一批"家门口好学校"
2月4日,成都市教育局印发《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制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专门提出4种学区制建设形式,明确建设学区制重点任务,帮扶学区内相对薄弱学校发展,建设一批“家门口的好学校”。
早在2014年,成都市就启动了义务教育学区制建设试点,各试点区(市)县结合本区域实际,积极探索学区制办学。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深入推进学区制建设工作,成都市提出了《意见》。今后,成都各区(市)县将统筹规划,因地制宜,组建不同形式的学区,开展学区制建设。
《意见》明确有以下4种学区形式:一是相同学段学区。这种学区将按相对就近的原则,把几个相同学段的学校组建为一个学区,缩小相邻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差距,实现相邻学校协同发展,实现学区内义务教育校际均衡。其一般可分为小学学区和初中学区。二是教育主题学区。此种学区根据区域特点,发挥区位优势,充分利用区域资源,来确立学区主题,并紧密围绕主题开展工作。三是直对入学学区。结合区域内小学、初中布局,将小升初对应“单校划片”的小学和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组成学区单元,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学校协调发展。四是其他形式学区。也即是说,除了以上学区形式,鼓励各区(市)县结合区域实际,创新学区划分形式,创造性开展学区制建设工作。
《意见》提出,各区(市)县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学区管理委员会,建立和完善学区内部组织管理框架;构建学区管理的制度体系。并发挥学区内优质学校引领、示范作用,在学区内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统筹学区内的教育设施设备、场地,实现学区内校际间的教育软硬件设施共享。统筹学区内社会资源,加强学区内薄弱学校软硬件设施建设。通过信息技术平台,促进学区内优质课程资源的共建互通,实现学区内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同时,推进“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鼓励以学区为单位组织开展教师跨校竞聘工作,引导教师合理流动,促进师资均衡配置。组织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在学区内交流,鼓励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在学区内走教。
此外,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学区分布,结合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划片就近入学、初中划片或划片微机派位入学工作。逐步建立学区内纵向的多层次教育体系,化解择校压力,促进教育公平。
(江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