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缓降!四川社保打出复工复产组合拳

10.02.2020  11:00

  本期关注:社保延缓降

  延:企业可向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

  缓:企业可向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

  降:按省政府相关要求,四川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期限,将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企/业/故/事

  社保费用缓缴6个月 可缓解上千万资金压力

  “省政府出台的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帮到我们企业的心坎上了。”2月9日,四川鼎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郭旭算了一笔账,仅社保政策措施的落实,6个月内可为公司缓解上千万元资金压力。

  郭旭介绍,该公司主营业务是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绝大多数工程项目在省内,现在只有宜宾市4个长宁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复工。受疫情影响,施工原材料的价格、人工成本可能上涨,这些都会给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压力。

  “所以我说政策是帮到我们企业的心坎上。”郭旭说,现在公司缴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保费用,每个月170万元左右,如果能够申请延期缓缴,以政策针对缓缴允许的最长6个月计算,总共可以缓解上千万元的资金压力,这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来说是雪中送炭。“政策不仅明确可延长申报缴费期限,还明确了职工权益不受影响,考虑得非常周到。

   政/策/解/读

  省人社厅解读社保政策社保延缓降 相当于为企业提供无息贷款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发挥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助力企业减负稳岗。这些政策具体如何实施?将对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起到哪些帮助?2月9日,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读。

  减轻企业压力 社保费用可申请缓缴

  “在发挥社保政策作用,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方面,主要通过延、缓、降等措施,减轻企业的资金压力,稳定工作岗位,同时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延和缓,主要是指延长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缓缴相关社会保险费。”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延长社保申报缴费期方面,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没有按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可以通过网厅、手机APP、传真、电子邮件、微信等途径,向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备,将社会保险申报缴费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的3个月内。

  在缓缴相关社会保险费方面,如果企业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难以在缴费期内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可以向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缓缴,缓缴期限原则上自欠费之月起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

  “如果企业符合既延长申报缴费期又享受缓缴政策的条件,那么疫情期间企业应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最长可延至疫情解除后的第9个月缴纳。同时,延期申报缴费和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这相当于社保为企业提供了长达9个月的无息贷款。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延至明年4月

  除了“延、缓”外,四川省还将继续阶段性降低相关社会保险缴费费率。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省政府相关要求,四川省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期限,将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

  在此期间,失业保险总费率按1%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含)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和可支付月数24(含)个月以上的统筹地区,分别以2018年阶段性降低费率前的实际执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和50%;按照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应当调整上浮的暂不上浮。此外,2020年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仍按2019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过渡比例50%执行。

  在优化服务方面,要求各级各部门遵循“依法合规、简政便企、特事特办、最少必须”原则,采取申报加承诺制,尽可能让企业少交或不交申报材料,提高办事便捷度和工作时效,尽最大努力提供“不见面”服务。

  “在发挥社保政策帮助企业共渡难关的同时,也强调了对职工权益的保护。”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因受疫情影响延长申报缴费期、缓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企业,要按规定确保其职工的相关社会保险待遇支付。(记者 刘春华)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