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地“廖排骨”加盟商:开店就倒闭 提卤水回家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颜雪 见习记者 李天琪 摄影 赵霞)今(28)日,从云南昆明、安徽毫州、四川龙泉、郫县、攀枝花五地赶来的“加盟商”聚集,一起找加盟店“廖排骨”,询问自己开店不久,就倒闭的情况。“开店后,每个人发50斤卤水,师傅指导一个周就走,接下来都不管了。”其中一名加盟商情绪激动。廖排骨餐饮有限公司表示,前期有专业培训,“一项没学会,都要再回去学”,后期也有专业人员询问进度,“做生意不可能稳赚不赔。”
加盟商:开店半年亏20多万 加盟后只提一锅卤水回家
2013年10月22日,梅女士在攀枝花市仁和区开了一家“廖排骨”加盟店,生意一直很冷清,有时候一天的利润甚至只有几十元。她勉强支撑到今年4月份,终于坚持不住把店关了,来到位于成都的廖排骨餐饮有限公司讨要说法。
“我认为廖排骨在加盟宣传上夸大其词,说他们是‘中华第一卤’,我就是看中这个才选择加盟的,没想到最终他们只给我送了一锅50斤的卤水,就让我回去自己卤。半年来廖排骨只主动送过一次香料包,不提供香料包的配方。用卤水做出来的排骨不好吃,又黑又柴,跟他们直营店卖的排骨不一样,我的根本卖不掉。”梅女士说。
从开加盟店到倒闭历时6个月,除了78000元的加盟费,她还投入了22万元,包括了店面的租金、装修以及请廖排骨餐饮有限公司的师傅到店内指导的吃住费用。现在由于经营失败,梅女士损失惨重,她认为廖排骨餐饮有限公司没有对她开加盟起起到真正的指导作用,想要回加盟费。
“所谓的培训,就是把加盟商带到他们位于郫县的产品基地住了10天,给我们演示如何给清理排骨,丢在卤水里要煮多长时间。对于经营,店铺在装修的时候没人指导,这半年以来廖排骨没有主动给我打过一个电话,询问我的经营情况,也没有派人来巡店。今年5月初才电话联系我,问我经营的怎么样,那时候店已经开黄了。”梅女士说。
记者在梅女士的手机中看到一个廖排骨加盟商组建的微信群,据她介绍,群里是跟她同一批加盟廖排骨的人。这些加盟商来自云南玉溪、上海嘉定、四川宜宾等地,加盟店由于经营不善都最终倒闭。
加盟商:专程从安徽赶来 觉得问题出在卤水上
昨日到场的加盟商中,李先生专程从安徽赶来。去年10月份,安徽人李先生以加盟商身份与“廖排骨”接洽。在缴纳3000元特许加盟费和47000元专利技术转让费共计5万元后,经过培训,10月24日在安徽省亳州市开设了“廖排骨”加盟店。
一开始顾客尝新鲜,后来生意越来越差,李先生认为,问题出在卤水,“味道跟我一开始尝的味道完全不一样,培训学也没学到啥,卤水过了半个月,变得又黑又咸。”
期间,“廖排骨”方也曾联系过李先生问店铺生意,“我说生意不大好,他们就问我是什么原因,地理位置、宣传营销还是卤水问题,如果是卤水问题可以再派师傅来帮忙调味。”李先生对卤水不满意,但也没有同意再派师傅来,“卤水的口味没办法改变,每个师傅调味也不一样,况且,师傅来呆一周就得花三四千。”
今年2月份,李先生的店铺倒闭了。从前期加盟费到后期店面,李先生称投入了约15万元,“现在我只希望,这边可以把5万元加盟费还给我。”
廖排骨: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 培训环节均经加盟商签字确认
“廖排骨入驻四川14年,第一次碰到这种事。”在草市街123号廖排骨餐饮有限公司本部,工作人员蒋先生很无奈。蒋先生透露,廖排骨在四川有近百位加盟商,对于加盟商上门要求退还加盟费的行为,他认为加盟商的这种做法是不理智的,“如果认为廖排骨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加盟商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
“加盟商已经来过不下5次了,每一次都在办公室门口盘腿坐着,或者到办公室里大声吵闹,严重影响我们正常办公。他们提出的返还加盟费诉求我们不能满足,做生意本来就有赔有赚,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蒋先生说。
蒋先生表示,廖排骨餐饮有限公司对每一个加盟商都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包括了产品的制作以及店铺的经营,并且在培训的每一个环节结束后,都会让加盟商签字确认。如果加盟商觉得没有培训到位,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培训,直到其满意为止。
“每一个加盟店的具体情况不一样,经营失败是多方面原因共同导致的,可能是口岸没选好,菜品设置不到位或者经营促销没有做好。做生意哪里有稳赚不赔的,如果一旦失败就向公司索要加盟费,这确实是我们承受不起的。”蒋先生说。
对于上门讨要加盟费的店主,蒋先生认为,赚钱的店主从来不会上门诉苦,而经营失败的总有各自不同的理由:“加盟店主们认为廖排骨没有做好培训指导工作。我们应该做的每一项指导都有书面材料,经过了加盟店主们的签字认可,现在他们因为经营失败反过来说廖排骨没有做好培训。如果加盟店主认为我们指导的不好,可以根据合同要求我们继续提供产品和经营的支持。”
合同:传授专利技术取得毕业证书视为甲方义务履行完毕
在“廖排骨”与每个加盟商签署的《“廖排骨”专利技术培训咨询合同书》上,第三款第7条写明:“乙方(加盟商)同意,甲方(“廖排骨”)指定的第三方按前述约定向乙方及乙方指定人员传授了廖排骨专利技术,应视为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义务,乙方及乙方指定人员获得本条第2款约定的毕业证书作为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最终确定证据。”
第六款也特别提到,“若本合同项下专利技术被宣告无效或被禁止,乙方可继续使用该技术,甲方已收取乙方的全部费用也不再退还乙方。”加盟商表示,“当时并没有看清楚合同,如果不拿毕业证书,就没办法开店。”
记者致电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对方表示,“双方行为以签订合同为准,如果按照合同规定甲方履行权利义务完毕,那么不能算作违约。”曾兴圣同时表示,根据《广告法》,广告商不得在广告中使用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中华第一卤’确实违法广告法。”
工商局>>>>>>
27日,青羊区工商局已经接到加盟商对于廖排骨餐饮有限公司的投诉,具体情况还在调查中。
观点对立:
加盟商:
“中华第一卤”涉嫌虚假宣传,就是看到这个才来的
廖排骨:
会有专门机构认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问题说不清
加盟商:
开店后只提供50斤卤水和师傅指导,后期就不管了
廖排骨:
在合同上已注明,50斤卤水、指定人员指导都是甲方“廖排骨”为乙方加盟商提供的免费服务。后期我们有定期来反馈,了解情况
加盟商:
开店后一段时间不能盈利倒闭,不是个别情况
廖排骨:
没有稳赚不赔的生意,生意失败也在“正常”范围内,不能盈利的原因有很多:地理位置、开店营销不到位都有可能
加盟商:
开店后面就不管了
廖排骨:
前期培训中,有专门学习指导。在要结束时,有一对一签署表格,是否每一项技术都学习到位,一项没到位的不能够结业,要继续学习。后期开店出现问题,从开店到出现问题到最后倒闭,都是看到的,也都在想办法双方解决
加盟商:
每个加盟商加盟费用不一样
廖排骨:
加盟费依据行政区域划分,一线、二线、三线城市各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