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价药断供常用药成“天价”新规专治这种“病”
原标题:廉价“救命药”断供引恐慌? 常用药涨成“天价”?新规专治这种“病”!
近期,被称为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救命药”的“ 巯(qíu)嘌呤片 ”在多地遭遇短缺,一些地方甚至连续五个月出现断货。虽然经过国家卫计委、国家药监总局的紧急协调,药品目前已恢复生产供应,但近年来,一些原料药,小众药和廉价药的“药荒”和“价格垄断”现象却时常出现。
垄断市场 个别原料药价格翻涨20倍
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别嘌醇片,作为一种治疗痛风的常用药,被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低价药目录,价格低廉。但在2015年前后,每瓶价格就从不到10元猛涨到30多元,甚至很难买到。
河北石家庄某药店售货员:
32元(只有)上海信宜的,别的品牌都断货了。
患者:
这个药价从八九块钱打着滚儿地往上翻,都翻到了二三十,这个我们确实有点接受不了。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这是一起典型的短缺药原料药生产企业实施垄断的案件。涉事企业重庆青阳药业有限公司与其关联销售公司重庆大同医药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协商分割销售市场,统一调高别嘌醇片价格,致使下游药品价格高企,供应紧张。
异烟肼,是一种治疗肺结核的原料药,2013年、2014年异烟肼原料药的价格在150元/千克至200元/千克之间,不到两年就大幅上涨,个别批次甚至涨到了3800元/千克,有的制剂企业从经销商拿到的原料药价格甚至更高。经调查,浙江新赛科、天津汉德威两家公司的垄断行为,使得价格异常上涨。
截至目前,对短缺药、原料药价格垄断案件的查处已覆盖山东、重庆、湖北等十多个省市,涉案原料药包括别嘌醇、异烟肼等多个品种,经济制裁总额约1613万元。
重拳出击:不得囤积居奇、垄断市场、纵向控制价格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国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市场价格,遏制经营者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行为,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短缺药品和原料药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明确规定了药品经营者不可触碰的红线,让一些处在灰色地带的经营行为成为禁区。
《指南》共十三条,对短缺药品和原料药领域的各类垄断行为,如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违法性认定进行了规定。明确了相关经营者不得就短缺药品和原料药实施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反《价格法》的行为。
同时,《指南》对一些药品经营者以前认为可以规避法律的灰色地带进行了明确。特别指出,经营者不可通过独家交易的行为来垄断市场控制价格。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二处处长 徐新宇:
通过暗地里控制多家公司进行交易,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不公平低价购买原料药。通过控制第三方交易人或者通过第三方的电商平台来实际操控价格,就是说纵向的这种价格控制行为是违反《反垄断法》的。
对涉嫌垄断企业实施不间断监管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短缺药品是在动态变化的,指的是在一定区域内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目前,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都属于短缺药品范畴。
用于生产药物制剂的化学或者天然原料被称为原料药。虽然患者不会直接接触,但它的供应和价格直接影响到下游制药企业。目前我国约有1500种化学原料药,价格的异常变动对医药相关产业的正常经营以及患者的切身利益都将造成重大影响。
由于价格低、利润薄、生产企业少、原料短缺等多方面原因,部分医药企业在一定区域内对某些品种的药品自然处于垄断和市场支配地位。对于涉嫌垄断的企业,反垄断部门今后将实施不间断监管,对其经营行为定期进行合法性评估。
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二处处长 徐新宇:
反垄断执法的目标不是说促进降价或者促进提高价格,就是要把经营秩序恢复了,良性的竞争,价格水平肯定是反映市场供求,价格合理回归。
责任编辑:张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