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撤县设市获批 财政供养人员“三公”经费不增加

19.03.2015  10:50

华西都市报讯(记者 刘秋凤)18日,省政府网站公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康定县设立县级康定市的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康定县,设立县级康定市,以原康定县的行政区域为康定市的行政区域。康定市人民政府驻炉城镇茶马路1号。

批复》指出,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严格执行中央、省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