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因地震灾害灭失住房而重新购房 将酌情减免契税

16.12.2014  13:15

  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本报讯(记者 胡彦殊)12月15日上午,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明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工作。

  会议结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四川发展实际,就科学确定2015年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突出办好2015年全省民生大事有关情况进行了讨论。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康定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涉及财政、税收、金融、国土资源、就业援助和社会保险、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修复等6大类共14条政策措施。《意见》明确,省级整合相关资金,并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对灾后恢复重建重点项目给予补助,补助资金实行总额包干,由甘孜州统筹安排使用。因地震灾害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可酌情准予减征或免征契税。受灾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因灾失去生产资料的农业劳动者,因灾无法返回原居住地的城乡劳动者等,作为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优先保证受灾地区零就业家庭至少1人实现就业。按规定批准因灾停产、歇业的用人单位及职工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参保人员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学习了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有关内容。

  原标题:研究明年经济发展目标和康定地震灾后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