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召开

16.03.2016  03:31

3月15日上午,2016年四川省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座谈会在成都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向志作重要讲话,省工商局局长、省消委会会长万鹏龙作主旨发言。省工商局副局长洪波主持会议。省质监、食药、银监等消委成员单位及部分企业和消费者代表参加了座谈。会议为“2015年度四川最美维权人物”和“四川省十佳消费达人”颁奖。

据介绍,一年来,全省工商系统共抽检流通领域商品11242个批次,查处不合格商品案件1714件。查处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435件,竞争执法案件11229件,商标案件1239件,违法广告1141件,合同案件427件,传销直销案件25件。通过12315热线共受理消费者咨询20万余件,举报3858件,投诉5114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9244万余元。

去年以来,全省消委系统围绕“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引导群众深入了解新《消法》,主动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咨询,及时回应消费热点,定期发布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同时,组织开展“四川省首届十佳消费达人” 、“2015年度四川最美维权人物” 、“消费维权优秀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去年全省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7869件,投诉解决率98.93%,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754.41万元。

万鹏龙局长在主旨报告中指出,一年来,省消委会和省消委会各成员单位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贯彻实施新《消法》,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着力构建协同共治消费维权新机制,加强监管执法,提升消费维权水平,改善了消费环境。 2016年四川将启动“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广大消费者的参与、监督、评判、检验,提高消费者自身的科学消费和自我维权意识,推动经营者重视和履行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基本规则,促进市场经营行为规范,进而形成“放心舒心消费在四川”的良好氛围和市场环境。

万鹏龙局长强调,要充分利用消费者满意度指数,有效服务于消费升级。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将监管执法和查办案件贯穿于消费维权工作始终,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积极推动《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继续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最美维权人物”和全省 “十佳消费达人”评选活动。同时,注重发挥好消委会成员单位的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共同创造更加和谐积极的消费环境。(撰稿:颜伟  摄影:刘永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