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省高院座谈交流:共建行政司法衔接新机制
10月27日下午,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副局长洪波率办公室、法规处、商标分局、经检总队负责人,赴省高院与高院院长王海萍、副院长谢商华、副院长吕瑶及高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座谈。双方围绕进一步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协作,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展开交流,进行探讨,达成了共识。
万鹏龙局长表示,今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积极贯彻《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执法不当、服务不周、干劲不足”三项治理,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提升执法队伍素质。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面对依法治国新的要求和全面深化改革、工商体制调整的新任务,四川工商将始终坚持依法改革的原则,以履行法定职责为要务,探索工商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等新的执法机制,全面贯彻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部署。
王海萍院长认为,工商部门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法治工商”建设卓有成效。省高院与工商局在工商登记与司法审查、工商行政调解和消费调解司法确认等方面积极协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法院系统愿与工商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加快行政与司法的法治步伐。
洪波副局长向高院方面介绍了四川工商部门主要执法情况。今年以来,全省工商系统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红盾春雷行动2014”集中整治行动,有力净化市场环境,获得社会各界好评。各级工商机关全面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整治网络交易市场,依法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强化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维护消费者权益,上半年共查处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案件1.88万件,案件总值2.71亿元。
会议就建立双方常态化联系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行政司法衔接机制、共建社会征信体系等方面达成了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