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店铺玻璃门太亮磕断门牙索赔8000元

14.03.2016  21:24

  时下很多商场、店铺、宾馆都选择安装透明亮堂的玻璃门,并且擦拭得一尘不染,而不少人都有过一头撞上玻璃门的“糗事”。那么顾客撞上玻璃门受伤了该怎么办?商家对玻璃门应该如何做出警示?近日,苏州吴中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了这样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交汇点记者纪树霞通讯员马俐

  意外

  爱美女士逛街被撞断门牙

  将店主诉至法院索赔8000元

  2015年1月9日晚,李女士报警称她撞到靓靓服装店(化名)的玻璃门,撞断了两颗门牙,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李女士称,自己当时想去这家店买衣服,但因为店门是玻璃门,且未设置警示标志,而店内灯光很强,造成了她的视觉盲区,在进门时不慎撞上玻璃门,导致两颗门牙脱落,靓靓服装店应该为她的受伤负责。对此,靓靓服装店店主吴女士却表示,事发当晚并没有人看到李女士撞到了玻璃,只是当时她进门时称自己被撞掉了两颗牙齿。“第二天,李女士来找我,我让她提供在我玻璃门上撞的证据,如果是在我的门上撞的,我愿意赔偿。但她后来一直没有找我,所以我一直认为应该是在台阶上撞的。

  因双方争执不下,2015年10月,李女士将靓靓服装店告到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8000余元。李女士提供了现场及伤情照片,以及公安机关出具的报警记录。报警内容和处警经过及结果均一致载明:李女士撞到玻璃门,两个门牙脱落。

  吴中法院查明,靓靓服装店为沿街店铺,店铺至街道有四步台阶,外墙和门均为玻璃墙体和玻璃门,干净通透,未贴有任何标志或图案,但玻璃门中左侧离地一米多的位置有个较小的门锁,门锁上方有个较小的“”字贴纸。

  法院

  双方均存在过错

  店主被判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关于李女士是否在靓靓服装店玻璃门上撞掉牙齿,吴中法院认为,尽管服装店店主辩称原告掉落牙齿与其无关,应该不是在其玻璃门上撞的,但她对此辩解并未提供证据。现李女士提供的报警记录上,报警内容和处警经过及结果均一致载明其门牙是在玻璃门上撞掉的,根据证据优势规则,可以认定李女士撞在被告的玻璃门上并导致门牙损伤的事实。

  关于赔偿责任主体,李女士作为智力健康的社会公民,在进店购买商品时,其对自身的安全应具有相当的注意义务。本案中,李女士只需保持一定的注意义务,就应当可以发现该玻璃门墙之存在,李女士因未尽注意义务,未发现该玻璃门之存在,导致撞到玻璃门掉落两颗牙齿,是其产生损害的重要原因。另外,服装店通过通透的玻璃门窗以及店内设置明亮的灯光展示其琳琅满目的商品,将路过其门店的顾客目光吸引于其商品,确实容易导致顾客对玻璃门墙的注意程度降低。本案中,服装店店主未对其通透的玻璃门墙采取合理的警示标志,以提高顾客对其通透玻璃门墙的注意程度,因此其对于原告的损害结果亦有一定过错,法院酌定其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最终,吴中法院通过小额诉讼程序作出服装店赔偿李女士1600余元的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