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谈4S店 自贡工商要求车商签维修合同

24.03.2015  17:36

四川在线自贡频道消息(记者 刘亿) 3月24日,自贡市工商局、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召集自贡汽车4S店,就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汽车“小病大修”、“以换代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对24家汽车4S店经营者进行了行政约谈。

4S店是品牌汽车最主要的销售和维修保养渠道,由于地位的特殊性,使其成为许多非正常手段敛财的温床。在近几年来新闻报道中,经常听到关于4S店在对消费者所购车辆的维修或者保养中受到“小病大修”、“以换代修”、“故意损坏或者偷换零部件”、“用户维修资料信息被泄密”等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等行为的投诉或报道。尤其是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汽车“小病大修”、“以换代修”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给消费者权益带来极大的损害。

在约谈会上,自贡市工商局、消委会邀请参会的24家汽车4S店经营商再次观看了央视晚会的曝光视频。部分汽车4S店经营者代表就 “诚信维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陈述和表态;自贡市汽车摩托车商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秦墟代表汽车4S店宣读“自贡汽车行业维修服务诚信维权承诺书”。

为了更好地指导和规范汽车4S店的服务行为,自贡市工商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委员会在行政约谈会上组织学习宣讲了新修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并结合实际情况起草了汽车维修市场合同指导文本,在汽车维修市场中涉及汽车零配件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服务内容以合同指导文本方式对汽车4S店的服务行为作出了严格地规范。

自贡市工商局局长、消委会会长余忠对汽车4S店经营商提出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央视3.15晚会曝光汽车4S店因行业优势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发生的侵害消费真权益的行为;二是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突出自查重点,注重举一反三,妥善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发生;三是要不断优化服务模式,从源头上彻底切断侵害消费者合法群益的行为发生;四是汽车4S点经销商推广使用《自贡市汽车维修市场合同指导文本》,明确权利义务;五是工商部门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帮助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经营行为,为广大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消费者协会要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解决消费者群众在汽车维修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