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底前 四川基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08.01.2016  17:07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钟振宇 刘佳)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方案(2016—2017年)》,提出到2017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立工作,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转变、资源从分散到统筹转变、流程从脱节到衔接转变。

据介绍,现有机构代码分为两类。一是“原始码”,即由登记管理部门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的代码,主要包括工商部门的工商注册号、机构编制部门的机关及事业单位证书号、民政部门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等。二是“衍生码”,即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后,相关部门发放的管理码,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人民银行的机构信用代码、税务总局的纳税人识别号等。

由于机构代码不统一,缺乏有效协调管理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大多数代码仅应用于各部门内部管理,一些部门信息数据相互割裂封闭,存在信息孤岛问题。各类机构代码长度、含义、作用不同,有的部门如工商、民政、机构编制部门等,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成立时赋码;有的部门如人民银行、税务部门等,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再次赋码。多个代码共存现象较为普遍,影响了同一主体信息比对,增加了社会负担,降低了行政效率。 这份方案指出,统一代码制度是一项由国家顶层设计、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制度,需要机构编制、工商、民政、质监、税务等多个部门上下齐动、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既要纵向联通,更要横向配合。纵向由部门对口沟通,横向由发展改革部门协调,确保按国家部署按时完成建立我省统一代码制度的任务。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省登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级登记管理部门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时统一代码,将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后续的变更情况及时传送给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省质监局统一代码数据库和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与其他部门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