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建成 覆盖205个应急指挥平台

05.04.2015  11:32
  4月3日,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出台《四川省省市县乡四级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标志着全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迈上了“从建设到管理”的新台阶。

  据悉,全省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运用计算机网络、卫星通讯、空间地理信息等高新技术,通过电子政务外网、互联网、无线网络,实现省市县乡四级互联互通,与国家减灾中心、省减灾委成员单位、地方各级政府紧密衔接。经过四年建设,体系已覆盖全省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的205个应急指挥平台和省市县乡四级应急指挥体系信息化系统,具备省内重大自然灾害“预警预报、救灾资源信息管理、应急指挥、灾情分析评估、灾情产品制作、数据收集整理、信息发布、档案管理和培训演练”九大功能,为各级政府应急平台提供救灾、减灾、备灾数据支持,为政府应急处置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撑。

  规程从体系功能、运行架构、管理维护、应急处置、信息资源管理等5个方面进行规范,明确了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功能和架构,提出了体系管理维护和应急处置的要求。规程明确,灾害信息员通过报灾终端(智能手机、电脑等)与全省报灾平台、省市县三级指挥中心互联,实现灾情数据、现场音像实时报送,可纵向经过乡、县、市、省等进行纵向报送,也可与减灾委成员单位横向报送。同时,规程对灾情传递的时间节点予以明确,包括省级指挥平台在接报灾情信息2小时内审核、汇总,向省民政厅报告;省减灾中心技术工作组及应急指挥车12小时内赶赴受灾现场;市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县技术工作组及应急指挥车6小时内赶赴受灾现场等。

  此外,规程还明确,省减灾中心负责收集、校验、分析、汇总,制作灾情综合指数计算模型,协助省减灾委专家委开展调查评估,承担撰写灾害损失评估报告相关基础工作。(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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