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应急产品推荐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
18.02.2014 12:33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国应急产品推荐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 |
川经信运行函〔2014〕132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有关协会和单位: 根据工信部《关于协助做好<中国应急产品推荐指南>有关工作的通知》(工运行函〔2014〕25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应急产业发展,促进应急产品推广应用,工信部决定遴选重要应急产品,分系列编辑出版《中国应急产品推荐指南》(简称《指南》)。为反应我省工业产品应急供给能力,促进应急产品推广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录对象和内容 《指南》将重点收录国内成熟、先进、适用、安全、可靠的应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信息,预计收录10000余种产品。计划2015年年初发行,将赠送政府和部队应急管理主管部门、大型企业集团、应急救援队伍等单位。在编辑《指南》基础上,将开发“中国应急产品数据库”,送各地免费使用。 《指南》收录产品领域涉及监测预警、预防防护、应对处置三部分(见附件1)。信息采集主要通过地方和协会推荐、网上征集和企业自愿申报等方式,报送表格见附件2(yxj.miit.gov.cn,www.chinasme.org.cn)。 二、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南》收录是全面、准确、快速获取我省应急产品信息的重要渠道,对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收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为收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数据真实,确保质量和数量。《指南》收录的应急产品是应急工作的基本依据。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减少调查误差,确保数据质量。各级要对本级数据质量负责,保证移送、上报的收录统计表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填写规范,并确保电子版与纸质文本内容完全一致。 三、联系人及报送时间 各单位要加强对此次收录工作的督导,请于2月28日前将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提供信息不得涉密,并将《指南》应急产品情况表(附件2)纸质稿和电子稿汇总后于4月15日之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联系人及电话: 周后乐 028-86264865 侯 东 028-86265963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 件:1.《指南》重点领域 2.《指南》应急产品情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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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18.02.2014 12:33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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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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