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中小学校园暴力要依法综合施策
□ 王巧玲
据媒体报道,近日,教育部正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门,研究制定《关于防治中小学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拟于11月底前出台。同时,根据相关要求,还将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
来自教育部门统计数据显示,今年5月至8月共发生68起欺凌事件,这不仅严重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而且极大影响了平安校园的建设。校园暴力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家庭方面的因素,如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往往既是家庭暴力的受侵害者,又是校园暴力的施害者;也有学校教育的缺位,现行教育体制的功利性,学校教职人员对校园暴力行为的回避态度等。除此之外,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也不能忽视。因此,解决校园暴力现象,必须从创新社会治理的角度出发,协调各方面力量,统筹各类资源,依法综合施策。
政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引领者,对制止校园暴力应发挥主要作用。政府要建立完备的校园安全管理机构,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明确安全主体,为创建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保驾护航。各级政府还应加大对中小学校安全事故的监督和检查力度。据了解,教育部门将把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体系,督导各地学校制订防治欺凌工作制度,建立早期预警及事后干预机制。
学校要建立完整的校园保护体系。要结合实际情况,构建完善的校园安全责任制度,校长作为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管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将学校每个岗位的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规章制度之外,还要建立校园暴力的应急机制,科学采用技术手段,建立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校园暴力预防机制。对于学生的不良行为也要进行预测和评估,通过校园暴力行为心理预示机制、校园暴力危机的心理防范机制等,对学生进行有效引导。与此同时,还要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教学中,创新形式,增强学生法治观念、提高法治意识,坚持法治教育和德育熏陶有机结合。
家庭是根治校园暴力的重要环节。家庭环境是青少年成长的关键,父母要改进家庭管教方式,学习科学的教育方法,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使学生树立积极、健康向上的人生观。
此外,要完善青少年保护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对校园暴力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只能适用刑法中的故意伤害罪或者侵权责任法中对人身权利侵害的相关规定来解决,这往往起不到很好的效果。因此,可以考虑借鉴他国经验,制定针对校园暴力的专项法律,如美国早在2002年,就有加州等15州通过了禁止校园欺凌的法案,实践证明取得了很好的预防效果。具体来说,可以对现有有关法律进行细化,将殴打他人、向他人吐口水、故意推搡他人、拍裸照、恐吓泄露他人隐私等行为定性为校园暴力行为,并设定与之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要依法加大对校园施暴者的惩处力度和对监护人的问责力度,充分利用法治手段整治校园暴力行为,从根本上解决校园暴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