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确定“单独两孩”时间表 3月1日开始实施

16.01.2014  03:43

  21世纪经济报道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广西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目前,已有陕西、广西两省区完成了启动“单独两孩”政策的省内法定程序,而广西更是率先落实了时间表。

  “单独两孩”政策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曾向媒体表示,下一步,将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作出专门规定的方式,依法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预计部分省份2014年一季度可以实施。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计生委主任黄丹看来,经过常年的计划生育工作,广西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了有效控制。“目前广西低生育水平长期稳定,劳动力资源丰富,抚养负担较轻,实行‘单独两孩’政策条件成熟、时机有利。”黄丹表示。

  自治区人口计生委的统计数据显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30多年来,广西全区人口出生率由1980年的25.17‰下降到2012年的14.20‰,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80年的19.37‰下降到2012年的7.89‰。

  据21世纪经济报道了解,2013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计生部门在全区开展了广泛调查,利用微观仿真和综合测算,对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政策实施风险进行了全面评估。

  调查结果显示,广西计划生育、依法生育、优生优育等观念在群众中已得到较好贯彻。自治区人口计生委预测,广西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虽然出生人口会在短期内有所增加,但总体来看不会造成太大压力。

  而在消除生育堆积之后、“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的情况下,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也不会给广西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大的压力。

  在“单独两孩”政策推出的同时,广西对计生家庭的扶持奖励计划也将继续执行。黄丹表示,即使实施了单独两孩政策,但推行计划生育仍为基本国策,还需要长期坚持。

  实际上,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就提出要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做好宣传引导,加强组织领导。

  黄丹表示,在计划生育问题上,广西将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除此之外,也将更加注重宣传倡导、利益导向、依法行政以及优质服务。

(原标题:广西确定“单独两孩”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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