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广西连续三年发布旅游电商奖励政策 最高奖励80万元
6月21日,第三届广西旅游电子商务合作交流大会在桂林市阳朔县开幕。为鼓励广西旅游电商产业发展,广西旅游发展委员会宣布,今年将从自治区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300万元,用于奖励对广西旅游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电商企业。
此次会议由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指导,广西旅游发展委员会、广西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广西旅游发展集团联合主办,阳朔县人民政府承办,来自广西旅游行业以及国内在线旅游电商平台、国内外网络营销服务商等500多人参加。
广西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甘霖表示,随着旅游信息的海量增长以及旅游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互联网+旅游已成为旅游宣传推广和市场营销新常态。在这种新形势下,要进一步加强广西旅游与旅游电商的合作交流,共同推进广西智慧旅游发展水平,促进广西旅游产业稳步发展。
为鼓励电子商务服务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更好的宣传推广销售广西旅游产品,开拓网络客源市场,广西旅游发展委员会自2014年起连续三年发布电商奖励方案。
根据《2016广西旅游电子商务奖励方案》,电子商务服务商经由“智慧广西旅游目的地营销平台”采购及线下验证的广西旅游产品,通过其自有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年度直接销售额实现落地广西旅游人数超过5万人次,同比增长率超过30%以上的前10名电商企业,将分别给予 10万至80万元的奖励。
会议期间,举行了互联网+旅游阳朔基地成立揭牌、电商扶贫“农家饭票”启动、阳朔互联网+旅游签约等活动。来自携程、同程、去哪儿、途牛、百度、腾讯等知名网站、旅游网络运营商、全国知名旅游企业及旅游部门等单位的专家们围绕旅游目的地营销和创新合作、智慧旅游金融大数据、旅游产业创新发展、广西旅游电商合作交流、旅游业态创新发展等主题进行了广泛的研讨。
当天,国家旅游局信息中心还在此间举行了《旅游大数据“十三五”专项规划》专家评审会、《旅游基础信息资源规范》等两个行业标准研讨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