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法院校园庭审贩卖毒品案

20.12.2013  12:22

(本网讯 张军报道)“法院庭审进校园”活动是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优秀传统保留节目。2013年12月19日下午,由学院法制宣传教育主阵地:学院法律事务室、社科部德育(法学)教研室联袂打造的广汉人民法院庭审进校园活动再度隆重上演。昔日阶二教室摇身变成庄严肃穆的刑事审判庭,国徽高悬,日光灯散发着法治之光。广汉人民法院在这里开庭审理贩卖毒品罪案。社科部副主任冷伟,德育(法学)教研室罗小涛、许凌洁、何莉宏、张军老师及2013级空管专业约200名莘莘学子参与旁听,座无虚席。

身为一岁孩子的父亲贩卖o.6克冰毒,另被查获21.33克冰毒待卖(属犯罪未遂),根据刑法第347条之规定涉嫌构成贩卖毒品罪。介于被告人是初犯;向公安机关积极检举他人,有立功表现,依法具有从轻或减轻情节。经过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合议庭合议,最后法官当庭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700元。随着法槌落下,法治正义之音奏响。

同学们通过现场观摩刑事庭审,领略到严谨的刑事审判程序,接受法治洗礼,增强法制观念。贩卖毒品案对于青年学生具有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同学们深深领悟到:毒品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否则,将付出自由乃至生命的代价,带给爱自己之人和自己所爱之人无尽痛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