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进入春季禁渔期

04.02.2016  09:59

  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春季禁渔工作,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广汉市从2月1日至4月30日在市境内所有天然水域实行春季禁渔,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影响鱼类繁殖的捕捞作业行为。

  广汉市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胡智为组长的春季禁渔工作领导小组,还将与公安、工商等、各乡镇密切配合,加大对全市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在禁渔期间,凡违反关于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的,除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还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至5倍的罚款。(黄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