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名城管受贿纵容违建获刑
省检察院通报近两年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典型案件,6名厅局级干部被查
自2013年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为期2年的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昨日,省检察院第三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开展专项工作至今的总体工作情况和查办的典型案例。截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912件1040人,其中有6名厅局级干部涉案被查。深圳市房地产权交易领域爆发系列职务犯罪,已引起检察部门高度关注。
■新快报记者 李海强 黄琼 实习生 周凯韵 通讯员 韦磊
半年办案规模相当三年总数
通报称,截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查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912件1040人,占同期立查职务犯罪案件总人数的19.6%。其中,重特大案件438件,县处级以上要案68人(含厅局级6人)。
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立查案件人数已达到41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又上升36.2%,仅半年的办案规模几乎与2010年至2012年三年的办案总数433人持平。
公职人员帮人作假规避限购
2011年以来,在国家购房限购令政策出台后,深圳市一些公职机构工作人员和房产中介相互勾结,逐步形成了规避限购令的犯罪链条,使得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人员违反国家限购政策,顺利完成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影响了城市居住环境,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在昨日的通报会上,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张健向媒体披露,由于起初深圳房地产登记中心跟地税是没有联网,让不法分子轻易钻了空子。公职机构工作人员和房产中介主动帮一些不符合买卖房产条件的人作假,通过“假诉讼”、“假身份证”、“假离婚”、“假税票”、“假社保”等方式,实现最终的房地产权转移。
2013年4月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开展了针对房地产交易转移登记等环节职务犯罪的“3·13”专案行动。截至目前为止,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46件54人,涉案人员中,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19人,地税工作人员18人,房产中介17人。目前,法院已对其中的14人作出了有罪判决,20人法院还在审理中,其他案件检察机关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典型案例
城管执法人员受贿纵容违建
2011年1月至12月,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白云分局太和镇执法队队员冯文博、刘清春、刘志龙,明知连炳林(另案处理)等人在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等地进行违法建设,在收受贿赂后,不认真履行查处职责,致使以上违法建设得以顺利进行,广州市人民政府为拆除大源村部分违法建筑共支付人民币1116542.72元。2014年2月25日,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判处冯文博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刘清春和刘志龙案法院还在审理中。
林业局干部渎职破坏生态
2009年至2012年间,广州从化市林业局太平镇林业站原站长邓伟强、原副站长詹志鸿等人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放任太平镇长高埔村新村社社长陆耀文以开荒种植为名,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砍伐生态公益林246.3亩,林木蓄积量达656.2096立方米,并非法占用林地,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致使生态环境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和地质灾害隐患,导致60多名村民集体上访,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检察机关已提起公诉。
(原标题:白云城管3名执法人员受贿纵容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