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致8死仓库爆炸事故续:14人被送司法机关

16.12.2013  21:10

  中新社广州12月16日电 (王华 周嘉雯) 广州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周雪芳16日通报了广州市白云区“9·10”爆炸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包括约旦籍人士在内共有1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3年9月10日11时50分,广州市白云区同德街“增宝仓库”发生一起较大爆炸事故,爆炸物为“8发塑料圆盘击发帽”(以下简称“击发帽”),事故共造成8人死亡,3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190万元人民币。“击发帽”为儿童玩具枪的配件,含有氯酸钾和赤磷,是一种敏感度很高的炸响剂。

  经调查,该事故是由于“击发帽”采购方浙江省义乌市然迪贸易商行负责人、约旦人亚罕(音译),采购中间人江西万载县鑫蓝商贸有限公司负责人兰某某,以及供货和托运方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黎某等人非法经营该批“击发帽”爆炸物,通过承运人刘某某和何某非法运输到广州。广州接货人约旦人艾德(音译,亚罕的弟弟)、吕某等人在广州以蓄意欺瞒手段,非法储存、运输该批“击发帽”爆炸物,企图将该批“击发帽”爆炸物夹带在普通物品中非法走私出口,导致该批“击发帽”在搬运装车过程中因撞击摩擦引发爆炸。

  通报重点指出,约旦人艾德以欺骗手段,非法储存、运输“击发帽”爆炸物,企图逃避海关监管走私出口,并在不具备存储爆炸物资质的货仓存放“击发帽”是爆炸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搬运工范某某等人违规操作对爆炸发生负有责任。

  事故处理结果,包括亚罕、艾德在内的14名涉嫌犯罪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义乌市然迪贸易商行等7家单位、7名人员给予行政处罚,对负责907号货仓招租工作的王某给予公司内部处理,同德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所的7名人员予以政纪处分。(完)

(原标题:广州通报“9·10”爆炸事故:14人被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