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公司巨腐案高管:转移资产是上级安排
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巨腐案追踪
新快报讯 记者郭海燕 实习生刘文鑫报道 继原总经理张新华后,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下称白云公司)巨腐案的涉案重头人物相继登场受审。日前,该公司原总经理助理章国春、办公室主任邱一旋因患病临时取消开庭,原综合管理部部长罗汉钟成为第一个过堂高管。昨日,他被指控参与张新华转移国有资产2.8亿元,并从中贪了价值三百多万元的股份。但罗说他所做的事,都是听从张新华的安排。
上司倒台后,下属去自首
去年6月,白云公司原总经理张新华被“双规”,涉贪数目惊人。半年后,昔日下属罗汉钟也前去自首,成为此窝案的又一位涉案高管。资料显示,已过六旬的罗汉钟是白云公司的一位资深员工,2004年前一直在广州市白云双燕实业公司(白云公司下属企业,下称双燕公司)上班,是该公司的支部书记兼经理。2004年后,调任白云公司另一下属企业当一把手,曾担任白云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
据指控,2003年5月,张新华和罗汉钟等人经密谋,擅自成立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广田公司),由张新华和罗汉钟等人持股。之后,经张新华等人提议,罗汉钟等人参与决议,以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的手段,将白云公司和下属公司的多处房产和债权非法转移到广田公司名下。
2006年3月,张新华、罗汉钟等人经商议,又私下成立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新雨田公司),为掩人耳目而引入白云公司中层干部入股。2006年,新雨田公司以人民币45万元收购了广田公司的全部股份。经审计,张新华等人共计转移价值人民币2.8亿元到新雨田公司,其中罗汉钟占有1.2%的股份,价值人民币300多万元。2014年1月,罗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
都是上级安排,哭求法院轻判
昨日,对于指控事项,罗汉钟表示没有意见。但对于“密谋”等用词,认为不符合实际情况。罗汉钟称,当时自己是下属单位的负责人,并没有参加白云公司董事会决策会议的资格,对转移资产这些贪污事情,并不清楚,连分到的股份,都是张新华电话交代告知的。
法官一再提问罗汉钟,作为下属公司负责人,明知如此操作不符合规范,是否提出异议?罗汉钟不置可否,只是一直强调,是接到张新华领导的指示,如何指示如何做,正常不过的事,他说:“他是上级领导,又不是别人。”
最后的陈述中,罗汉钟流着泪恳请法院轻判,称其一身是病,家有老母,妻子刚经历大病,去年还遭受失去孙子的打击。临走时,他还交代旁听的家属不要担心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