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政协委员透露广州超生罚款均价20万

21.01.2014  08:15

  南都讯 记者黄雅熙 孙莹 李晓瑛 “市财政局今天向我透露:2012年广州共征收社会抚养费4.7亿元,其中白云区1.18亿,居各区县之首。”昨晚9时45分,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的官方微博上出现这样一条信息。微博还透露,过几天,广州各区县将分别在官网上公布2012年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征收标准和征收依据。

  @政协委员韩志鹏表示,从广州市财局还获悉,2013年广州征收到的社会抚养费大幅增加(具体金额还在统计中),今年则将递减,“超生罚款,广州平均价约20万”。

  昨日南都记者未能联系上韩志鹏。此前,韩志鹏曾向记者表示,关于社会抚养费的问题,他会一追到底,接下来的重点将放在区县并将在今年市“两会”递交提案,督促区县公开社会抚养费的明细账本。

  广州市财政局告诉南都记者,昨日广州市政协约谈韩志鹏,市计生局和财政局都有参加。韩志鹏所说的数据是在约谈中告诉他的。

  南都曾报道,2013年上半年,广州社会抚养费征收总额达3亿元。然而11年来,广州这笔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明细账本,从未向社会公开。究竟收了多少、用在哪里,各方面都说不清楚,仿佛一笔“糊涂账”。

  根据实施了11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下称《办法》),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公共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据介绍,社会抚养费属于政府行政事业性收费,进的是区县级财政的“口袋”,使用的主体也是区县。

  去年底,经南都记者逐一追问,广州市部分区县的社会抚养费总账,逐渐“浮出水面”。白云区透露该区2012年征收社会抚养费超过1亿元后,从化市与荔湾区又透露,两地2012年征收社会抚养费总额分别为2484万元、1000万元。

(原标题:“广州超生罚款均价20万”)

微博推荐 一键关注 已关注 关注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