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设科技开放日免费开放科普场馆

09.01.2015  04:02
小学生们在参观地铁科普展。(资料图片)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

  公民科学素质落后欧盟20年?实施14年的相关科普条例修订——

  广州市人大拟对实施了14年的《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进行修订,修订稿昨日起在市人大官网征求公众意见。

  根据修订稿,广州拟将每年五月份第三个星期六设立为“科技开放日”,要求政府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常年向公众免费开放,中小学学生每月至少要上一堂科普课。

  ■新快报记者 占文平

   公务员带头 科普教育要纳入公务员培训

  2012年,市人大常委会曾对广州科普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报告称,广州人均科普经费不到京沪的一半,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仍然偏低,仅相当于欧盟20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详见2012年9月26日新快报A15版)。

  对此,报告曾建议,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普培训,做到带头参加科普活动。昨日起公示的《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修订草案)》(简称修订稿)要求,人社部门应当将科普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学习内容。各相关行政部门和机构应通过举办科普展览、讲座、专题报告会、科技咨询和公众座谈会等形式,每季度至少开展一场以上科普活动。

  此外,修订稿要求政府逐年增加科普经费投入,并明确每年的市科技研究与开发经费中划拨不少于3%、市教育附加费中划拨不少于1%用作科普经费。

   从娃娃抓起 中小学每月至少上一堂科普课

  修订稿强调,科普是公益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修订稿要求,报刊每周应当有一个专栏的科普内容,广播电视台每月应当播出一档科普节目。

  中小学、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科普教师,组织学生每月至少上一堂科普课,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科普活动。幼儿园应当把科学启蒙教育纳入幼儿教育的内容。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应当向公众开放非涉密的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普场地、设施,为公众举办科普讲座和提供科普咨询。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应当向公众开放,接待有组织的预约参观,并提供讲解。

  修订稿还要求,市区政府应组织开展经常性应急科普活动,普及应急科学知识,提高公众对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鼓励捐资 社会捐资建科普场馆可以个人命名

  作为保障措施,修订稿规定,广州市将每年五月份第三个星期六设立为“科技开放日”。广州地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具有科普功能、非涉密的实验室、陈列室和其他科普场所、设施,在开放日应当向公众免费开放。

  而对现有科普场馆,修订稿规定,凡政府投资建设的应当常年向公众免费开放,每周不少于五天,每天不少于八小时。

  此外,鼓励和支持境内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本市投资兴建科普场馆或者参与建设科普场馆。除了可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外,科普场馆还可以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

  修订稿还表示,高校等具备科普能力的,可申请认定为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经认定后将给予财政专项补贴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意见反馈

  一、截止时间:2月6日

  二、反馈途径:

  1.信函寄送至广州市东风中路296号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办公室,邮编510030;

  2.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3.传真:020-83232558。

文章关键词: 免费开放 科普场馆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