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推孵化器新政 三成房产可转让变现

23.02.2016  11:55
核心提示:  近日,广州法制办发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的若干试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不同于常见的奖励和补助政  

  近日,广州法制办发布《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的若干试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不同于常见的奖励和补助政策,意见稿中有两个方面引发了关注:工业用地建设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总建筑面积的30%可分割销售;企业可联合拿地,投入孵化器建设。

  在部分孵化器已经出现生存艰难的舆论声中,广州的这一政策有着拓宽盈利模式的客观效果;而在盘活存量之余,政策同时意在鼓励和支持多元化增量投入到孵化器建设中,进一步促进广州的双创活力。

  分析人士还指出,政策鼓励或许并不会导致资本的盲目涌入,市场在逐渐培育,孵化器的建设也将回归理性。

  适度允许房屋转让

  广州创客街总经理助理赖志达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这一政策主要是为“解救”孵化器,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孵化器的日子并不太好过。

  一个相关联的背景是,农历新年伊始,深圳地库孵化器宣布倒闭,这在圈子里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近几日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的众多孵化器从业者指出,地库的倒闭或许只是一个开端,孵化器过剩、空置率高的现象,几乎在全国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广州一个孵化器服务组织的从业者钟妙森称,她所了解到的广州情况是——“真的不好盈利”。场地出租收益并不足以覆盖成本,而投资收益周期又太长。

  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下,包含众创空间等多种形式在内的孵化器在近两年间蓬勃兴起。据广东本地媒体报道,2014年底广州的孵化器数量为85家,可孵化面积为500万平方米。而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底,广州备案登记孵化器119家,可统计孵化面积约650万平方米。

  “大干快上”的建设也意味着,自身尚还处在初创期的孵化器并不在少数。

  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会长冯梦觉指出,同其他很多行业一样,新建设的孵化器也需要克服资金不足、团队磨合、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等重重阻力。从行业发展和现有孵化企业经验来看,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一般需要约3年方能进入稳定运营期。

  上述意见稿亦解释,关于“适度允许房屋转让”,是考虑到科技企业孵化器投资大、回报慢,故允许其分割转让部分房产,以盘活资产,降低投资风险。但考虑到其享受政府财政扶持,需自持大部分资产才能保持孵化功能,故限定科技企业孵化器总建筑面积的30%可分割销售。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政策限定转让主体为“工业用地建设的、且明确可分割转让的孵化器”。广州五号空间总裁助理黎鸿浩指出,对于羊城创意园、TIT创意园等影响比较积极,工业属性用地的持有者可以盘活物业,实现变现。

  企业联合拿地建设孵化器

  根据梳理,在广州之前,广东省已有东莞、佛山、惠州、中山、珠海发布过类似的孵化器产权分割的相关政策,但对于孵化器资质要求和可分割比例设定不同。其中,惠州市规定仅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具备申请资格;而东莞市的分割比例为:可销售、转让、出租部分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产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的80%。

  冯梦觉分析,如果政策正式落地,对民间资本投入建设孵化器增加了吸引力,将增强广州在区域内的创业环境竞争力。

  而除了产权分割的规定外,上述征求意见稿还释放出一个信号: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可以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联合拿地、统一规划、分开建设。

  这是广东省内孵化器相关政策文件中首次提及的方式。并且,意见稿指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用地用作孵化器建设。

  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吸引更多资本的同时,这一举措进一步降低了进入孵化器的门槛。在此之前,坊间就已充斥着“打着孵化器旗号圈地、骗取政府补贴”的质疑。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政策落地后或许会吸引到更多的“对口”企业。

  但赖志达称,降低门槛并没有关系,因为进入之后的市场是竞争的,适者才可生存。

  3W孵化器市场经理张向野同样指出,这原本是一个难做的行业,从业者需要有真正的资源帮助到创业团队。此前在特别急功近利的状态下成长起来的孵化器,现在更多地也在回归理性。

  随着创业创新的推进,市场在逐渐培育,优胜劣汰的发生也在警示着“投机分子”。据张向野介绍,已经出现了企业做了孵化器备案但最终搁置项目的情况。

  赖志达指出,即使政策客观上有鼓励的效果,但不一定会引起资本的盲目涌入。

  “政策当然是良性的,而且,政府做的已经足够多。但应该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孵化器要摆脱依赖心理,最终的发展仍然要回归到自身的实力。”赖志达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