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外地人居住登记制实行10多年来效果不佳
新华网广州11月26日电 (记者邱明 陈冀)广州市日前翻出以往规定,要求外来人口三个工作日内须做相关登记,否则相关方将受到处罚。消息一经披露,引起网民哗然。
随着人口流动越来越频密,这些“旧严规”真能管住“新流动”吗?倘若真的严格遵守执行,配套服务措施是否到位?有没有其他更先进有效的措施呢?
广州市政府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告》,要求外来人员应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
面对铺天盖地的批评和争议,广州市来穗局25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称通告内容是摘录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广州市流动人员管理规定》《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有关居住登记的条文,并没提出新的规定要求,完全按照上位法要求去做。
广州市来穗局表示,按照有关条例,流动人口未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和居住变更登记的,将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出租屋主、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等不按时报备外来人口租住信息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处罚。
来穗局局长陈绍康说,从今年11月至明年5月,广州市将用近半年时间,全面核查登记来穗人员和出租屋基础数据,摸清“人屋”底数,研判来穗人员的基本现实需求,使他们更好地共享广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网民质疑可操作性
不少网民质疑,三天登记时间太短,而短暂停留也要登记太严格,易造成探亲访友诸多不便。
陈绍康对此回应称,从掌握人口流动信息和治安管理角度来看,3个工作日内进行居住登记有必要,如同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旅馆业住宿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时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一样;同时,就医、出差、旅游、探亲的来穗人员已在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等处办理住宿登记,不需再重复居住登记。
但一些网民仍质疑登记细节不清晰。有网民提出,如果来穗访友,三天住在不同朋友的家里,没住过宾馆酒店,是否需要登记、到哪一个朋友所在地登记,这些细节都没有明确。还有网民质疑,流动人口不登记将被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如此处罚既不具有太大威胁,三天后人走了,政府部门也找不到人处罚。
面对质疑,来穗局并未正面回应,而是强调出租屋主、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应责任和处罚措施。陈绍康说,来穗人员绝大部分都居住在出租屋内,出租屋主能及时掌握居住人员变动情况,因此要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出租屋主责任,服务管理才能更到位。
来穗局此前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广州登记在册流动人口686.7万人,按照一定漏登率测算,广州实际居住流动人口为837万人左右。
不少网民质疑,面对如此规模的流动人口和流动频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能否承受如此繁重的工作?
陈绍康对此回应称,这次核查登记不是重新对外来人员集体全员登记,而是在日常已登记的711万外来人员的基础上,补登漏登、更新错漏的来穗人员信息。“我们完全有信心能做好此次信息登记录入工作。”
据介绍,广州市建立了四级来穗人员服务管理网络,全市共有172个街(镇)流动人员管理服务中心、1063个社区(村)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服务站,目前有1.1万人负责具体工作,同时使用流动人员信息系统、流动人口自助申报平台,配套使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等手段高效准确登记录入有关信息,每位外来人员居住登记和办证时间平均只需要5分钟。
“老规矩”能否跟上新形势?
广州市一直都有外来人员登记制度,不同街道规定有所不同。有的规定24小时内就要登记,有的要求3至7天内自动申报,有的要求3天内“报到”,但这些规定一直并没有强制执行。
而广州这次下发通告,虽然此前曾在网上征求公众意见,但由于未向媒体通报,大部分市民对此毫无准备。多年前的“老规矩”为何被重新强调?不少专家和广州老市民感到不解。
广东省社科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郑梓桢说,流动人口需要登记的规定,改革开放之前执行严格,改革开放之后也有要求,但并未严格执行,主要针对外来务工人员,而不是一般往来人员;这次广州匆匆“翻出来”,“没有尽到责任”。
陈绍康承认,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制度已实行10多年,是开展服务管理的有效措施;但因为外来人员流动性大,需要持续、常态化的登记管理,靠突击式或集中式的登记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外来人员底数不清的问题。来穗局数据显示,去年外来人员随机抽查登记率仅为78%,很多外来人员没有登记纳管。
广州市来穗局今年1月才挂牌成立,是广州最年轻的正局级单位,经常强调“流动人口管理压力大”。陈绍康表示,希望通过这次核查登记工作,各地各部门对来穗人员和出租屋信息登记建立制度,制定配套政策,将居住证和享受公共服务挂钩,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信息登记长效机制,使外来人员和出租屋信息数据始终保持准确、鲜活。
郑梓桢等专家对此表示,作为超大城市,广州进行城市人口管理是必要的,迫切需要掌握流动人口详情的压力可以理解,但把“老规矩”请出来能否适应新形势、是否还有更好的办法仍值得商榷。
“一个好的政策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国外不少大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很完善,但至少我没听说过有公开要求外来人员三天登记的规定。”郑梓桢说,“要拿到流动人口数据是不是还有更好的办法?如此匆忙推出,到底是便民还是扰民?这些都需要检讨。”
编辑:SN123
文章关键词: 居住登记 我要反馈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