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城中村改造开发商行贿后每平25元租物业

17.08.2014  15:44

   (新华视点)市长、村官、开发商合谋制造“腐败铁三角”——揭开广州“最繁华”城中村改造背后的黑幕

   新华网广州8月17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毛一竹、詹奕嘉) 一个城中村改造工程,“绊倒”了广州市副市长曹鉴燎,端掉了整个村干部班子,牵扯了一批开发商。

  冼村,广州最繁华城区的城中村。伴随旧城改造、地价飞升,演绎出一幕现实版的“《窃听风云3》”:宗族大佬把控村务、地产集团低价拿地、政界高官权力庇护、大谋私利矛盾不断……

  今年7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冼村7名班子成员涉嫌贪污受贿案,“腐败铁三角”随之浮出水面。其暴露的城中村改造腐败漏洞令人震惊、引人深思。

   高官庇护、村官出地、房企出资的腐败三角格局

  走进冼村,眼前是一片“握手楼”。有的楼房被拆掉大半,废墟上长起了荒草,垃圾遍地,臭味弥漫,与周边的高楼林立形成鲜明对比。一位村民指着旁边一座商业广场说:“那里以前都是冼村的地,很便宜就被卖掉了。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着广州中央商务区珠江新城的开发,冼村大片土地被征用。1999年,冼村撤销村委会,成立冼村企业集团,后改名冼村实业有限公司。2010年,广州启动上百个城中村的改造,冼村名列其中。

  改造消息传出,对“低价卖地”早有不满的村民持续上访举报,冼村领导班子最终被“一锅端”。2013年8月,冼村班子多名成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纪检、检察部门由冼村案顺藤摸瓜,发现时任广州市副市长的曹鉴燎涉嫌接受巨额贿赂,广州市协作办党委副书记何继雄也涉嫌受贿。曹鉴燎随后被立案检查,并于今年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今年7月底,冼村班子成员涉嫌贪污受贿案在广州中院开庭。

  一个村官、高官、开发商三者合谋、共同进退的腐败“铁三角”逐渐浮出水面。

  曹鉴燎,1995年任广州市天河区沙河镇党委书记、镇长,此后又升任天河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要职。据知情人士透露,上世纪90年代,珠江新城主要是村集体和开发商联名开发,一个出钱,一个出地。有时村里对土地出租要价较高,开发商便“公关”曹鉴燎。曹鉴燎帮忙压低价格促成合作。为表“感谢”,开发商或直接向曹鉴燎、村干部等行贿,或承诺日后按差价百分比分成。

  公诉方指出,冼村实业有限公司原党支部副书记、董事长冼章铭等7人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涉嫌收受广州市嘉裕房地产集团、广州市南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个开发商贿赂。涉嫌受贿最多的原党支部副书记、副董事长卢佑醒,共收取105.4万元人民币、8万元港币及购物卡7000元。

  由于获得官员、村官协助,开发商得以低价拿地,让大量黄金地段的土地被开出“白菜价”。冼村共有物业47万平方米左右,其中约35万平方米明显低于市场价出租。租金最高的也只有每平方米25元,而珠江新城普通商品房价格却已达每平方米四五万元。

   一言堂”“家庭会”架空民主决策

  在各地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土地需求急剧膨胀,土地价格节节攀升,形成了巨大利益诱惑。

  在冼村的案例子中,剥夺群众参与权、袒护村官,被冠冕堂皇地命名为“经验创新”。2001年曹鉴燎任天河区委书记时,借“村改居”把天河区城中村居民划分为社区股东和社会股东,以至于4000多冼村居民有半数以上成员因在外务工、经商变成了社会股东,没有参与村中重要事项决策的权利,大大减少了村班子操盘卖地的村中阻力。

  部分地方干部透露,此类“创新”缺乏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多半是企业提出“突破”现有政策需求,主管部门就来“想办法”,地方主管领导批准。

  此外,在冼村,代表村民权利的“股东大会”“村民大会”,被“家庭会”取代。今年7月底,除村实业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卢穗耕已被证实外逃外,冼村班子7名成员竟“齐聚”被告席。7人中有5人与卢穗耕是亲戚关系,另有两人是同学关系。

  土地开发、物业出租是村中大事,但冼村班子内部“操盘”,开发商出资拉拢村官,“社区股东”也少有参与权。不少村民向记者反映,卢穗耕1979年当选冼村党支部书记,此后30多年一直连任。村内一无正常选举,二不开村民大会,都是卢穗耕说了算,“就连扫地工都是卢穗耕家族的人来做”。

  办案人员说,一般逢年过节,开发商都要请村官到高档酒店吃饭、派发红包,“有时单请一个村,有时是‘群村宴’。请客的地方档次很高,不乏五星级酒店”。有开发商在某次选举前给了卢穗耕数十万元,卢穗耕将之分给其他村干部,让他们到处“活动”拉票。事后,卢穗耕把部分物业承租给开发商作为回报。

   织密城中村改造反腐“高压网

  曹鉴燎、何继雄及冼村班子成员落马后,村民拍手称快。一些专家建议,随着经济发达地区城中村改造越来越多,急需织密反腐“高压线”,打造监督村班子的“曝光台”,粉碎高官、村官、开发商腐败“铁三角”的利益链条。

  目前,广州正在建设“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交易平台,对所有村社“三资”进行清理、登记、入库管理,区镇两级分别成立由纪委监管的“三资”服务管理中心。所有农村的物业出租、工程发包、土地招投标等,都必须走登记、审批、交易申请、受理、招标公示等一系列程序。

  除了打造第三方平台,更重要的是管好村集体经济的“掌舵人”。广东省委党校教授唐代望说,“村改居”后,村干部变成了公司经理,操纵资金动辄上亿,但多数沿用过去管村务的方式来操控村集体经济事务,方式过于滞后。可借鉴东莞等地探索聘请职业经理人经验,使公司管理专业化、职业化,符合市场规律。

  此外,村干部身份变化也带来法律追责问题。据办案人员介绍,村集体经济管理者身上公职人员色彩更加淡化,贪腐手法更加多样,刑法中仅有极少数规定可对其追责。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上级党委要加强监管,重大事件报上级部门同意,一般决策报街道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