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受贿案在南宁开庭
25.12.2015 10:24
本文来源: News.Sina.com.Cn
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受贿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洪彪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刘振华、韦璐明组成合议庭。2015年12月25日8时30分,审判长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来源:南宁中院
新闻回顾 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被双开 多次出入私人会所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会所。
万庆良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 中央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万庆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其开除党籍 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责任编辑:向昌明 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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