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逃精神病人被强制医疗 出逃事件惊动全城
羊城晚报记者 凌越 通讯员 刘川
上个月因为出逃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涉嫌杀人致死的广州市精神病人王某一案,有了新进展!昨日上午,增城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被申请人王某强制医疗一案,并依法作出对其强制医疗的决定。
出逃事件惊动全城
2月20日上午10时许,位于广州市明心路的脑科医院住院部内 涉嫌杀人致死的精神病人 王某出逃,广州警方全城布控全力查找这名患病嫌疑人。22日下午,王某被警方找到,但他的身上还背负一桩命案。
法院查明,2013年10月28日上午6时35分许,王某因认为其妻弟刘某武偷卖他的房屋并要害他,另怀疑被害人袁某荣(环卫工人)是由刘某武化妆而成,遂携带钢筋去到袁某荣工作的增城新塘镇新沙大道北京现代4S店门口路段,持钢筋击打被害人袁某荣的头部致其当场死亡,后王某逃离现场。2013年10月30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如何处置终有定论
昨日,增城法院合议庭法官到荔湾精神病医院会见了被申请人王某,并到海南省东方市会见了王某的家属,听取其家属对强制医疗的意见。王某的家属同意对王某进行强制医疗,但表示由于身体原因且路途遥远,不到庭参加诉讼。
增城法院为王某指定了法援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同时,法官了解到王某曾因精神异常于2013年3月被送到海南省安宁医院住院治疗。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现场勘查材料、法医鉴定、扣押的物证、证人证言等证据,并宣读了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14年1月6日出具的广精【2014】精鉴字第6024号精神状态及法律能力鉴定意见书。 鉴定认为,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疾病期,存在关系妄想、被害妄想及冒充者综合征,现实检验能力严重受损,行为表现冲动、残忍。故评定其对作案行为的实质性辨认能力丧失,在本案中无刑事责任能力。
被申请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认为公诉机关对王某提出的强制医疗申请合法。
法院认为,被申请人王某实施故意杀人的暴力行为,致一人死亡,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属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且具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符合强制医疗条件,依法应对其予以强制医疗。增城检察院申请对王某强制医疗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予以采纳。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决定对被申请人王某强制医疗。
凌越、刘川
(原标题:出逃精神病人被强制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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