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租建业大厦父子涉消防责任事故罪被批捕

28.01.2014  07:05
建业大厦火灾曾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新快报记者 毕志毅/摄 (资料图)

  大厦电工金某廉涉嫌失火罪也一同被批捕

  2013年12月15日,位于广州市越秀区起义路的建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引起社会高度关注。昨日,越秀检察院通报最新调查情况,负责该栋大厦出租的黎某桥父子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批捕。大厦电工金某廉涉嫌失火罪被批捕。

  ■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通讯员 越检宣

   烂尾楼被查封 老板换个法子继续出租

  据查,1993年,经广州市对外经济委员会批复,广州市建筑置业公司(现广州市建筑置业有限公司)与香港某地产公司成立合作经营广州市建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造、销售和出租管理起义路段的建业大厦项目,由广州市建筑置业公司承建建业大厦。

  1999年, 广州市建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港方股东股份权益被转让给黎某桥的公司,黎某桥继续委托广州市建筑置业公司承建建业大厦。后因资金困难,大厦在完成主体结构、外立面等工程后停工,因没通过相关工程验收至今无法交付使用。

  2009年,黎某桥以儿媳苏某某的名义成立广州市信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其儿子黎某洪担任股东,并以该公司名义对外出租建业大厦给商户作为存放鞋类的仓库。

  2010年11月,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区分局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建业大厦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责令广州市信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停止使用,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因该公司拒不执行,公安局越秀区分局予以查封,强制停止使用。

  同年8月,黎某桥再以苏某某的名义成立广州信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其儿子黎某洪担任主要管理人员,以该公司名义继续出租建业大厦给四十多名商户,作为存放鞋类等货物的仓库。其间,聘用犯罪嫌疑人金某廉维护建业大厦的电路,以及多名管理人员。

   造成大火,父子一同被捕

  2013年12月15日18时37分许,建业大厦里的一仓库的总电源线短路引燃可燃物,引发大火,所幸无人员伤亡。经评估,此次大火燃烧了12500平方米面积,损失人民币4066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引起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中央、省、市、区等各级纪检、司法机关也对此迅速展开有关调查。

  检察机关认为,黎某桥作为经营建业大厦出租事项的广州信浓物业管理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子黎某洪作为信浓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在公安机关对建业大厦违反消防管理法规、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作货物仓储和办公室使用,责令停止使用乃至查封的情况下,仍然拒不执行,继续出租给商户作为存放鞋类等大量可燃物的仓库,且一直未能办理市政永久用电手续,仅使用建设期间供电局提供的临时电源,致整栋大厦安装的建设消防设施无法正常运转,最终因电线短路引燃可燃物导致重大火灾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黎某桥、黎某洪父子对拒绝执行消防监督机构通知的改正措施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

  本月23日,越秀区检察院决定对此二人进行批捕。

   维修电工被指涉嫌失火罪

  负责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建业大厦电路的电工金某廉也一同被批捕。检察机关认为,金某廉违反技术操作规程整改安装起火仓库的总电源线线路,导致总电源线短路引燃可燃物,其过失行为与火灾事故的发生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涉嫌失火罪。

(原标题:建业大厦父子“包租公”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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