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国企老总涉嫌贪污国有资产2.84亿多元被起诉
新华网广州6月26日电(记者詹奕嘉)记者26日从广州市检察院获悉,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非法转移国有土地和房产价值达2.84亿多元,同时涉嫌受贿人民币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的原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近日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广州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介绍,以张新华为首的白云农工商系列窝案,是在改制转型过程中国有资产被非法侵吞的典型案例。案件由广州市检察院、白云区检察院、越秀区检察院、天河区检察院等提起公诉,目前已起诉17件19人,其中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的有12人,涉嫌行贿犯罪的有7人。
1998年6月至2003年5月,张新华在担任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期间,以“保护”国有资产为名主持成立由其控制的广州市广田置业有限公司,然后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权等手段,将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大量国有资产转至广田公司名下,涉及的厂房和土地遍及广州市白云区、越秀区和天河区。2006年,张新华成立私营性质的广州新雨田置业有限公司,以并购广田公司的形式,使得原属白云农工商联的国有土地和房产全部私有化。
经评估,这些被非法转移的国有土地和房产价值达2.84亿多元。张新华还在多处地块使用权的转让过程中收受高达9700多万元的巨额贿赂。李学东说,这是到目前为止广州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贪污贿赂系列案件,案件涉案人员多、作案时间跨度长、作案手法隐蔽。“除借企业改制之机通过二次转移使巨额国有资产彻底私有化之外,张新华还授意其亲信和亲戚成立公司,再由公司转款到个人账户,达到‘洗钱’的目的,这在受贿犯罪中并不多见。”
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的资产以农场地块为主。据广州市检察院分析,随着经济发展、城市规模扩大,土地价值日益凸显,但对土地资产的监管力度往往滞后,一些“有心人”由此有可乘之机,建议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特别是产权变更和资产转移环节的监管,同时要加强对国有企业管理层的监督,明确监管主体及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