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男子酒后忘事 上演丢车“乌龙”案

11.10.2016  17:09

 

近日,邻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连续作战6个小时,终于帮助覃某找回了“丢失”车辆。

9月23日11时许,邻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值班民警接到城区派出所车辆丢失案件移交通知后,庚及召集民警对该起案件展开调查。根据失主覃某所提供的信息,邻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图侦中队与侵财中队的民警分工合作,图侦大队民警对事发现场周边的监控逐帧查看,侵财中队民警到事发现场周边展开走访调查。据覃某所讲,他的车是在小区内丢失的,覃某于9月23日凌晨回家后,将车停在了小区,当天上午11时许,准备外出的覃某下楼发现车辆遗失。然而令人费解的是,办案民警在查看覃某所在小区大门及周边该时段的视频后,并没有发现覃某所丢车辆的踪迹。难道覃某的车被“时空转移”了?

反复查看无果后,办案民警汇合在一起对该案进行商讨,结合视频和走访结果来分析,很有可能是受害人前一天喝酒后,对自己汽车的停放时间以及地点记错了,而在与受害人反复交谈中,受害人称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并且没有记错停放的时间地点。办案民警决定拓宽搜索范围,以小区为中心,进行“地毯式”搜索,并且把汽车停放的时间也由受害人所说的凌晨1时提前到前日晚上12时。终于,图侦中队民警在离受害人1里远的地方通过监控视频发现了丢失车辆的踪迹。在与县局交警大队及被害人核实后,办案民警终还原了“案件”事实。

原来,覃某9月22日晚外出与友聚餐,于9月23日凌晨0点30左右驾车回家,行驶途中,覃某将车停在马路中间,并下了车。就在覃某下车后,意外发生了,本应静止的车辆开始向前滑行,而酒后的覃某毫无反应,竟自顾自地向回家的方向走去,任由轿车“自行”。凌晨2时30分许,路过群众发现在该路段发现一辆红色的SUV撞上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轿车,群众赶紧报了警,交通民警把覃某的车拖进了附近的修车厂。办案民警通知受害人到修车厂时,受害人看到自己的车子已是面目全非,不仅如此,失去控制的车子更是一路横行,造成大量财产损失,覃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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