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汪智勇被判处无期徒刑

13.05.2015  16:24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 王诗侠 刘川) 日前,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处广安市政府原副秘书长汪智勇无期徒刑。

2014年2月,中共广安市纪委对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原党组成员汪智勇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汪智勇违规从事营利性行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汪智勇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汪智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