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局违规购置名酒 局长被警告

18.06.2014  17:13

  四川新闻网广安6月18日讯(记者 邓成满)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广安市纪委监察部门获悉:因单位违规购置名酒,广安区农业局局长常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广安市纪委官方网站通报:5月8日,省纪委第二督查组检查发现,广安区农业局存在公务接待费超支等问题,广安区纪委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经查,广安区农业局存在违规购置高档酒水60余瓶,包括高级赤霞珠红酒、20年青花郎、10年红花郎、汾酒、飞天茅台等,价值7.76万元。经研究,决定给予该局局长常某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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